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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股份: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6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北路五里桥一街非中心 1 号
院 32 号楼 3 楼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继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
意见》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
13 人,代表股份数为 1,596,723,9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419%。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为 11 人,代表股份 3,940,0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1,595,300,0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618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股份 1,423,8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3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本公司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延长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6,677,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1%;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93,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97%;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公司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18 年 5 月 16 日,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96,677,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71%;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893,1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097%;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190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律师、霍雨佳律师对本次会议出具
了法律意见,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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