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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水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6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一七年五月
                                   目   录
绿城水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绿城水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议案一: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议案三: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3
议案四: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5
议案五: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6
议案六: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7
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 19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股东大会的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
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
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
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股东发言内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
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
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
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
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书。
       十、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 9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体育路 4 号供水调度大楼五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至 2017 年 5 月 23 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主持者:董事长黄东海先生
    5、会议见证律师: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3、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5、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6、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7、统计表决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宣读大会决议;
10、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 年,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科学研判企业经营形势,认真部署全年生产经
营工作,努力推动企业扩大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 2016 年度董
事会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6 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6 年,公司继续深耕南宁市场,紧随南宁市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步伐,
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加快水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夯实生产经营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公
司生产能力及规模,积极挖掘市场潜力,实现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售水量 37,891.70 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3.59%;完成污水处理
量 33,395.92 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8.20%;实现营业收入 119,512.91 万元,同比增长 5.73%;
实现利润总额 34,444.27 万元,同比增长 23.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996.77 万元,同比增长 22.40%;总资产达到 754,231.36 万元,同比增长 9.21%;净
资产 279,789.79 万元,同比增长 8.47%,总体经营情况良好,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去年,公司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聚焦主业发展,纵深拓展本地市场
    一是提高产能,扩大主业规模。公司抓住南宁市加大五象新区、良庆区等城市东部
及东南部区域发展的契机,科学规划,加快水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能提高,市场扩
容。
    供水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完成了南宁市河南水厂改扩建一期工程主体建设,使公
司的供水能力由原来的 131 万立方米/日提升至 147 万立方米/日,同比增长了 12%;完
成了河南水厂 DN1600~2000 出厂管道的建设,为五象新区用水及埌东、凤岭等城市东部
片区补给供水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为邕宁、仙葫片区供水提供保障;其他服务五象新区
等片区的 4 个供水加压站、北湖北路延长线供水管等项目相继建成,进一步促进供水能
力的充分发挥。
    污水处理业务方面:壮锦大道污水管建设基本完成;平乐大道、玉洞大道污水管,
林里桥、高坡岭污水提升泵站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为下一步发挥五象、三塘
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能力奠定基础。同时,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
标及三期工程的前期工作也在加快推进。
    二是深挖潜力,提高主业增量。公司依据城市供水状况,加快新建区域和竞争地段
的效益管道敷设,加大三塘等低压区供水设施的建设,努力挖潜现有供水市场,积极发
展新用户,实现售水量同比上涨。同时,以南宁市实施黑臭水体治理为契机,加强生产
运行管理,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及设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在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污水处
理设施安全运行,污水处理量稳步提高。
    2、加强管理和服务,促进企业提质增效
    在生产管理上,公司完成了陈村水厂、中尧水厂等主力水厂供水机房的更新改造,
继续推进生产设施自动化控制的改造和应用,完成了五象、友谊、马山污水处理分公司
厂外污水泵站及嘉和城供水加压站自动控制改造,提升了设备运行效能,有效降低能耗
及人力成本。同时,按照 IS09001 贯标要求,从安全生产运行和水质管理着手,修订了
供水、污水处理水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水质管理流程。在供水服务上,多渠道加强
用水宣传,优化服务流程,增加了微信支付、支付宝服务号等水费缴纳方式,不断提升
服务水平。
    3、多渠道融资,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公司在保障企业生产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积极创新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报
告期内,公司发行了 2.5 亿元短期融资券,并准确把握发行时机,以 3.09%的较低票面
利率,一次性成功发行了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财务费用同比下降
12.36%,企业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
    二、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开展公
司治理有关工作,2016 年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7 次,董事会 4 次,历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成员均勤勉尽责的履行董事权利义务,在对决策事项
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运用
自身专业知识,公正客观独立判断,就涉及投资者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发表意见,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2016 年,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定程序,修订了《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内
控制度,并进一步细化内部控制流程,强化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检查,积极做好内部审
计工作。年内开展了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固产盘点等 11 项内
部审计工作。同时,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子
公司进行了全面评价,针对存在的一般缺陷问题,也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落实,为
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也就公司 2016
年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16 年,公司始终遵守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做好公司信息披露
相关工作,及时、按期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就公司重大决策、公司债发行、限售
股上市、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利润分配等情况进行充分披露,并做好信息披露前
的保密工作,严格进行内幕信息管控,确保全体股东平等获取信息。同时,积极参加上
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信息披露业务、年报准则解读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等
业务培训,密切关注信息披露监管动态,及时掌握信息披露规则变化,努力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和水平,向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传递公司信息。
    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来电及 “上证 e 互动”等平台,认真了解并解答投资者关注问
题,同时利用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公司动态,让投资者对公司有更多的了
解和认识。
    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水务行业关乎民生,公司作为水务企业,从抓好自身管理入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2016 年,公司始终坚持以“水质高标准,服务创一流”的方针认真抓好生产管理,努力
提升运营和服务质量。在供水方面,一是严抓生产运行管理,认真执行水质三级检测制
度,对制水过程实行 24 小时生产全程监控,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全年供水水质和管网水
质综合合格率达 100%;二是加大对三塘片区等供水低压区的改造,扩建及新建了虎邱供
水加压站、昆仑大道喜来逢临时加压站等供水设施,有效缓解了局部地区供水紧张的状
况;三是继续优化服务方式,增加了微信支付、支付宝服务号等缴费方式,开通了支付
宝服务号下查询用户历史账单等便捷功能,并进一步提高 96332 供水服务热线工单反馈
速度,缩短爆管抢修时间。2016 年,公司自来水产品及服务用户综合满意率达 98.91%。
在污水处理方面,公司全力以赴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污水处理尾水均实现达标排
放,全年完成 COD 削减量 37,766 吨,氨氮削减量 5,673 吨。配合“世界水日”、“环保
公众日”等主题活动开放水厂和污水厂,让媒体、市民进厂参观,加强环保宣传,增强
市民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意识。此外,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南宁市委组织部关于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的部署安排,抽调了 5 名业务骨干担任 5 个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并派出 9
名员工协助完成精准识别工作,为实施精准帮扶奠定了基础。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即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1、公司 2016 年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根据 2016 年总体工作目标,统筹开展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推动售
水量、污水处理量稳定增长,全年完成售水量 37,891.70 万立方米,完成计划的 100.56%,
完成污水处理量 33,395.92 万立方米,完成计划的 106.94%,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均实
现同比增长,公司年度目标全面完成,企业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2、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向截至股权
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发放了 2015 年度现金红利 7,137.37 万元。
    3、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执行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的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已于 2016 年 5 月开始施行,修
订后的公司章程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完成备案工作,上述制度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
露。
    4、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2016 年 8 月,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51 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2016 年 9 月,公司完成了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工作,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价
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09%,并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六、公司 2017 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2017 年,公司的生产经营依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供水业务领域,一方面,为使
水价更好地反映市场供需关系和水资源的稀缺程度,水价改革政策陆续出台,城市水价
还有一定的上涨预期;另一方面,根据《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规划目标,到 2020 年,南宁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65%左右。城镇化的进一步加
快将会带来供水需求的增加,公司供水业务将迎来发展新机遇。同时,目前公司的供水
能力仍有提升空间,供水设施建设进度仍需与城市建设相匹配,在管理和服务上也需要
与用户不断提高的体验需求相适应。因此,公司需要从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和加强精细化
管理上入手,努力满足日益增长的用水和服务需求,想方设法做优存量。
    在污水处理业务领域,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带来污水处理需求的增长和国家、地方
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及标准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根据《南宁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要求,到 2020 年底,南宁市县级及以
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需达到一级 A 标排放标准。公司污水处理业务面临产能和标准双提
升的压力。
    综合上述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状况,2017 年公司将在抓好南宁本土市场的建设和经
营的同时,积极谋求对外发展机会,加快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生产运营管理
效能,保障企业安全平稳运行。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公司提出 2017 年工作总体目标:完
成售水量 39,000 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 33,400 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
额持续增长。
    为实现年度经营计划,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挖掘市场潜力,努力提高增量。结合南宁市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布局城市新
区市场,加快新建城区和竞争地段效益管道敷设,充分发挥扩建供水厂和新建污水厂的
产能和优势,挖掘水量增长潜力。同时,筹建陈村水厂三期工程,加快广西—东盟经济
技术开发区一期扩建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江南污水处理厂水
质提标及三期工程等项目。推进邕武路供水加压站,高坡岭、林里桥污水泵站等配套设
施及供水、污水管道建设。在巩固南宁市水务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公司积极稳妥推进南
宁市外市场的拓展。
    2、结合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根据资金市场的变化,充分利用好各种融资工具进行融
资,着力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在保障企业发展建设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努力降低企业融
资成本,控制财务风险。
    3、切实抓好生产运营,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各供水厂、污水厂、泵站的生产安全和
质量管理,统一规划老旧供水工艺和设施的技改升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供水加压站、
污水泵站与水厂的联网控制,继续提高运行效率,确保水厂水质达标、安全平稳运行;
通过更新老旧管网,优化供水联网调度,加强管线巡查和漏失监察等措施,在增加供水
量的同时,设法降低产销差率;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契机,加快截污工程建设,加大污水
干线的清淤疏通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推进 “智慧水务”信息化建设,参考行业内企
业在智慧水务规划与实践上的先行案例,结合公司现有资源情况,完成“智慧水务”项
目规划设计方案。
    4、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2017 年,公司要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新一届经营层的选聘工作,保障企业决策管理协调运作,有效制衡;要根据中央加强
党的建设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和领导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同时,继续优化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推动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质量
和效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二: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6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的合
法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有力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的提高。现将 2016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6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6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会,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开展依法经营和合规决策的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建立健全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
法人治理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忠诚和勤勉义务,严格执行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决议,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充分依照法律和公司制度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对会计资料进行
了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国家《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
内部控制执行有效,财务运作合法合规。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对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数据真实、准确性严格把关。监事会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
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现状及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上遵循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内
控规范要求,及时修改完善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不断
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及流程,内部控制
体系运行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要求,规范执行内幕信息传递
流程,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向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确告知相关保密义务,并做
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妥善处理投资者来电咨询和机构调研访谈要求,避免内幕信息
的泄露和传播。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能够严
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有效。
    六、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各期定期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
认为:公司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相关规定,格式
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
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及时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八、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履行,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
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三: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2016 年度财务决算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16 年公司完成售水量 37,891.70 万立方米,较上年 36,577.52 万立方米增长 3.59%,
完成年度计划的 100.56%;2016 年完成污水处理量 33,395.92 万立方米,较上年 30,864.44
万立方米增长 8.20%,完成年度计划的 106.94%。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9,512.91 万元,同比增加 6,478.92 万元,增长 5.73%。其中:
供水收入 60,900.69 万元,污水处理收入 53,017.33 万元,工程施工收入 5,083.36 万元,
其他业务收入 511.53 万元。
    2016 年发生营业成本 64,297.84 万元,同比增加 6,473.99 万元,增长 11.20%;税金
及附加 1,935.96 万元,同比增加 1,008.57 万元,增长 108.75%;销售费用 3,066.82 万元,
同比增加 107.68 万元,增长 3.64%;管理费用 7,514.20 万元,同比减少 491.33 万元,下
降 6.14%;财务费用 16,140.61 万元,同比减少 2,275.78 万元,下降 12.36%。
    2016 年实现利润总额 34,444.27 万元,同比增加 6,464.26 万元,增长 23.10%。
    2016 年实现净利润 28,996.77 万元,同比增加 5,306.44 万元,增长 22.40%。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计 754,231.36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30,328.77 万元,非流动资
产 623,902.59 万元;负债合计 474,441.57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40,194.83 万元,非流动
负债 334,246.74 万元;股东权益合计 279,789.79 万元。
    (三)工程投入情况
    2016 年公司对工程项目投入共计 82,070.68 万元,完成了河南水厂改扩建工程主体
建设,河南水厂至良庆加压站出厂管、绿城水务检测中心大楼、南宁市五象新区污水管
网一期、南宁市壮锦大道污水管、堤路园一三期污水管、林里桥、高坡岭、凤岭北路三
个污水提升泵站等工程项目正顺利施工,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南宁市江南污水处
理厂三期工程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二、2017 年度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计划
   2017 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加大营销力度,计划完成售水量 39,000 万立
方米、污水处理量 33,400 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二)工程投资计划
   2017 年,公司预计对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
程、绿城水务检测中心大楼、陈村水厂三期工程、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一期扩
建工程、南站西路供水加压站等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投资约 13.50 亿元。
   按照上述年度工程投资计划,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外国政府贷款等多种融资工具
和方式,筹集资金,减少融资成本,努力降低财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四: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287,968,030.52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做如下分配预案:
    一、按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28,796,803.05 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59,171,227.47 元,加上年初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 861,337,766.70 元,减去已分配的 2015 年度股利 71,373,658.00 元,
2016 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49,135,336.17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6 年期末总股本 735,810,89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19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87,561,497 元,利润
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961,573,839.17 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以上数据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五: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需按时完成定期报告
的编制并披露,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目前,
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完成了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编制工作。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议案六: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17 年度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最高额
不超过 1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
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周转。授信银行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授信银行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行营业部
    5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
    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星光支行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                           3.5
    8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2.5
    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1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13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1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市分行
    16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合计
    公司 2017 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佰叁拾
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
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全
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
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公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
时出席公司 2016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
发表了客观、独立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
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议案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全
体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
             本年应参                                                      出席股东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加董事会                                缺席次数              大会情况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议
 张志浩          5          5             0             0          否         1
 任丽华          5          5             0             0          否         2
 林仁聪          5          5             0             0          否         2
         以上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预案,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投资建设
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南宁市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等。我们认为: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6 年度,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传递会议材
料。在会议期间,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我们就国家、区域、行业政策和市
场关注的重点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讨论,并积极出谋划策。同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
管理层的交流和沟通,,我们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现状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证了
我们客观独立审慎地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6 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
公司各类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制度的要求,
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客观性审查,认为公司 2016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未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我们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
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绩效考核进行
审查,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章
制度,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客观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
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完成了 2016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以公司 2015 年期末总股本 735,810,8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97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71,373,658 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余额
789,964,111 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续到 2016
年度的承诺包括: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
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关于就整体接收南宁市武鸣区供水有限总公司做出相关承诺
保证的函等。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均无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 29 份,定期报告 4 份。上述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
均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编制和披露,公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
任何虚拟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
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对《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
部制度的建设。同时,公司开展了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工作,形成了《2016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落实,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进一步规范。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任丽华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志浩先生担任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林仁聪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 年,根据公司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2 次,
各独立董事均能亲自出席会议,审议了定期报告、投资建设重大项目、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等重要事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
下属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相
应的工作,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项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志浩、林仁聪、任丽华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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