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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天
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17年2月21日召开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1月26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相关公告。
    2017年1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夏智慧城
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
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需根据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
公司新的审计报告修订重组报告书及其他材料中的相应内容。故需
待公司公告2016年年报后,补充修订重组报告书及其他材料中的相
应内容。
    2017年2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暨补充
通知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调整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延期审议2017年第一次临股东大会关于重大资
产出售的相关议案。上述延期审议相关议案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通知择日另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
根据上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的决议精神,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向公司致函《关于提请天夏智慧城
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主要内
容为提请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锦州恒越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946,87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6.41%)。锦州恒越本次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定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8),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锦州恒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2017 年 5 月 19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于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8、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得重复投票。如果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
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包括下列
8 个子议案);
     3.1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3.2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3.3 支付对价方式
     3.4 保证金及转让方式
     3.5 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3.6 期间损益安排
     3.7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
    3.8 员工安置方案
    4、《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7、《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8、《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
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10、《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索芙特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转让协议>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上述
  第 1-13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
  请见公司 2017 年 1 月 26 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
     1.00
                 议案》
     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
     3.01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
     3.02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3.03        支付对价方式                                        √
     3.04        保证金及转让方式                                    √
     3.05        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
     3.06        期间损益安排                                        √
     3.07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                        √
     3.08        员工安置方案                                        √
     4.00        《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
                 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
            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7.00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    √
            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8.00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    √
            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    √
  9.00
            的议案》;
            《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索芙    √
            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广州市
 10.00
            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转让协议>的
            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    √
            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议案》;
 1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     √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    √
            填补措施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7 日(9:00-11: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
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
传真至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地点: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国华、李瑞莹
    联系电话:0571-87753750
    联系传真:0571-81951215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68 号 1 幢北四楼 A4068 室
    邮政编码:31005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关于提议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62 投票简称:天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
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9 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致: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本人)作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62)
 的股东,兹授权________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上代表本单位(本人)持有的股份数
 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进行投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钩的
                                               栏目可以投
                                                  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计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
  1.00                                            √
           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
  2.00                                            √
           交易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
                                                  √
           的议案》
  3.01     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
                                                  √
           方
  3.02     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                     √
  3.03     支付对价方式                           √
  3.04     保证金及转让方式                       √
  3.05     本次交易的生效条件                     √
3.06    期间损益安排                      √
3.07    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权债务转移      √
3.08    员工安置方案                      √
4.00    《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    √
    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6.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
    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    √
    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7.00    《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公允性的议案》;
8.00    《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
    及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    √
    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
9.00                                      √
    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议案》;
        《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广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签
10.00   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广州市天    √
    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
    转让协议>的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    √
    的议案》;
12.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主体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
         案》;
13.00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
                                                 √
         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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