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1月28日下午13:00在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宋冬林、朱文山、杨恩发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跃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沈阳新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45.45%股权的议案》;
为了改善公司产业过于分散的现状,公司决定将持有的沈阳新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45.45%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有所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公司不再持有沈阳新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长兴水泥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黑龙江长兴投资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
根据大连长兴水泥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大连长兴水泥有限公司决定将其持有的黑龙江长兴投资有限公司35%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有所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大连长兴水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黑龙江长兴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让深圳市福田区“滨基雅苑”二层的议案》;
由于深圳市滨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滨基雅苑”项目申请增容,“滨基雅苑”至目前尚未完工,至使应交付给我公司的“滨基雅苑”二层至今无法交付,为盘活公司资产,公司决定将“滨基雅苑”二层出让给大连长兴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