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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2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
15:00至2017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31号国家数字内容
产业园二楼朗玛信息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337,941,402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7 人,出席股东代表所持(代表)股份 200,097,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106%。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5 人,出席股东代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200,087,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207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1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
议案》
    3.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200,08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0%;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45,0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8,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522%。
    3.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8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19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16,853,800股,占出席会
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00,09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有限公司及
参股子公司贵阳叁玖互联网医疗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77,599,80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股东王伟先生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同意 16,853,800 股,占出席
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3%;反对
1,3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宋勇鹏律师、刘汀滢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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