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提名马建鸿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补选其为第三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马建鸿先生任期自上
述议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建鸿先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符合本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宁波圣莱
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马建鸿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2 日
附件:马建鸿个人简历
马建鸿: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2001-2014 年,曾先后在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2014 年-2017 年任贵州银
行上市办主任。
马建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