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和议案等材料于 2017 年 5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并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4 人,实际
参加表决的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闲置不动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天水华天集成电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将其闲置的部分不动
产以 664.91 万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肖胜利、刘建军、周永寿、崔卫兵、
李六军任关联方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
回避表决。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
时报》的 2017-019 号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