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
4、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
计。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17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15:00至2017年5月11日15:00的任意时
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9 楼会议
室
3、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表决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军红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
代 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8,319,717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5.218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53,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87%。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60,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81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93,7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15%。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9,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9,3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72%。
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
董事 3 名,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新当选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为朱军红先生、高波先生、黄坚先生、王灿先生、潘东辉先生、唐斌
先生,独立董事为胡俞越先生、王恒忠先生、马勇先生,任期自本次
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非独立董事选举
1.1.1 选举朱军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1.1.2 选举高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1.1.3 选举黄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1.1.4 选举王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1.1.5 选举潘东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1.1.6 选举唐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19,697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8%。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53,0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1%。
表决结果当选。
1.2 独立董事选举
1.2.1 选举胡俞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1.2.2 选举王恒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1.2.3 选举马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319,698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8%。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53,073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5%。
表决结果当选。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
工代表监事 1 名,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新当选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为沐海宁女士、何川女士,与职工代表监事宋晔女士共同组
成本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2.1 选举沐海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261,997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306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95,3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1941%。
表决结果当选。
2.2 选举何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8,319,697票,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98%。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53,072票,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21%。
表决结果当选。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 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