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8 日,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凯迪
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
第 10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接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
组织相关部门准备回复。因问询函涉及内容较多,需要对回复内容进
行确认,公司将回复时间延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2017-68)
目前尚有个别问题的回复需要进一步补充与完善,经公司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完善回复后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前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