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11.31 亿元
2、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迪生
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份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29500 万元及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敦化、平乐、天门、汉寿、乐安、紫云、
黄平、三都 8 个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3621 万元,总计 113121 万
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3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股票,
公司实际发行股票 457,505,375 股,发行价格为 9.3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4,254,799,987.50 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
79,801,548.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836,262.86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01013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比例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金额的议案》,调整后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243,899.89
2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50,636.66
3 偿还银行贷款 123,047.08
合计 417,583.6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已使用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
(含利息)
1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 120,523.70 123,431.52
1.01 敦化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18,567.15 24,141.87
司
1.02 平乐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2,739.74 20,611.22
司
1.03 天门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 10,217.14 11,487.83
公司
1.04 汉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11,258.44 11,753.85
司
1.05 乐安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 10,304.79 13,540.35
公司
1.06 紫云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9,107.84 5,801.22
司
1.07 黄平凯迪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9,275.87 7,122.91
1.08 三都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8,978.13 10,010.16
司
1.09 广元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5,547.77 0.23
司
1.10 桦甸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14,636.61 4,016.01
司
1.11 桂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 8,315.28 0.00
公司
1.12 从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3,259.16 0.00
司
1.13 嫩江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8,315.76 0.05
司
1.14 凤冈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 0.00 14,945.81
司
2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 11336.75 39,299.91
3 偿还银行贷款 122,941.31 267.90
合计 254801.76 162,999.33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决议,公司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林业生态文明建
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2.95 亿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巨潮网 2017-29 号公告)
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 2.95 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
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017 年 5 月 9 日,公司对此次归
还募集资金事项予以了公告。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
为最大限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沉淀资本,在充分
考虑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和 14 个在建生物质建设项目后期进度安
排以及公司生物质发电生产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林业生
态文明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29500 万元及 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
项目中敦化、平乐、天门、汉寿、乐安、紫云、黄平、三都 8 个项目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83621 万元,总计 113121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根据建设进度计划,14 家生物质发电厂建设项目中敦化、平乐、
天门、汉寿、乐安、紫云、黄平、三都8个项目,共剩余定增募集资
金104469万元。2017年5-9月,上述8个项目未进入施工高峰期,主要
工程量为场平、厂前道路、主厂房基坑开挖及设备材料招标、备货阶
段,对资金的需求较低。经过测算后,5-9月计划投入建设资金20848
万元,能充分满足上述8个项目的施工准备期和前期土建费用。本次
使用83621万元募集资金属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林业生态文明项目
原计划分5年投入,本次使用29500万元募集资金在最后3年拟投入的
资金范围内,属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以部分暂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
按照最长补充十二个月计算,公司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919.85万
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
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
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补
流资金归还具体计划如下:
根据建设进度计划,上述8个生物质发电厂项目用于补流的募集
资金按季度进行分步归还,安排如下:
2017年9月归还31904万元,用于2017年10-12月建设进度资金需
要;
2017年12月归还26714万元,用于2018年1-3月建设进度资金需
要;
2018年3月归还25004万元,用于2018年4-6月建设进度资金需要。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合计归还资金
113,121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11.31亿元的暂闲置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将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
2.公司此次将部分暂闲置募集资金短期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3.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31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1.3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
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31 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德证券”)经核查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无需履行
股东大会决策程序。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且
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
风险投资或者对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凯迪生态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和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凯迪生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凯迪生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2、凯迪生态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