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 01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1桂东 02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 01
债券代码:135248 债券简称:16桂东 0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5月 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自身商业模式与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投资风险
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抓住贺州市打造新型建筑材料千亿元产
业机遇,通过收购闽商石业和出资成立广西建筑产业化集团公司,初步形成了从原材料(闽商石业)到新型建材成品(超超新材)到装配式建筑应用(建筑产业化集团)的新型建筑产业链,通过努力打造,有望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请公司结合打造新型建筑产业链所需的资金、技术、人员支持和能力等关键要素说明:(1)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业运营能力;(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新型建筑产业链是否会导致公司负债和财务费用大幅增加,或出现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其他情况。
2、年报披露,公司目前控股广西金德庄酒业有限公司、广西天祥投资
有限公司、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正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分别亏损 438 万元、144.11 万元、555.32 万元和 0
元;参股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有限公司、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西超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七色珠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同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武夷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科雷斯普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报告期内,来源于这些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均未达到 10%。同时,公司以前年度还对外投资了广西黄姚红茶业有限公司、龙岩凯鲍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桂东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昭平黄姚古镇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等公司,上述公司在被处置或清算当年分别亏损 1,086.69 万元、0 元、4,659.55万元和 366.88万元。请公
司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业绩补充披露:(1)从技术、人员、资金等角度说明
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行业运营能力;(2)公司近年来不断投资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公司的考虑和原因;(3)上述对外投资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3、年报披露,2016年年末公司金融资产余额(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合计)达到 29.36 亿元,占净资产比重达
96.32%,占总资产比重 26.68%。同时,最近两年投资净收益占公司归母净
利润比重分别为 26.5%及 174.1%。请公司结合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的可持续
性,补充披露未来对投资金融资产的规划和具体安排并揭示相应的投资风险。
4、年报披露,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67%、72%,公司财
务杠杆进一步提升,2016 年年末公司借款余额 69.08 亿元,较 15 年末借
款余额新增 21.01 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6.61亿元,其中银行存款
15.86 亿元,且公司不存在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
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请公司补充披露新增借款的使用用途及未来偿还计划,并揭示相应财务风险。
5、年报披露,2016年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 15.72亿元,报告期内
增加额为 10.25 亿元,其中主要为投资建设贺州市铝电子产业动力车间项
目,增加额为 8.68亿元。请补充披露:(1)该项目的预算、本期新增投资、
累计投资、完工程度等进展情况;(2)该项目的推进是否按计划执行。
二、关于公司贸易业务及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6、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实现成品油贸易业务收入 34.88亿元,同比
增长约 66.5%。同时,年报还披露,受油气开采行业低迷的影响,整体油品
贸易受限。请公司结合成品油贸易行业的相关情况补充披露:(1)在行业下
行的情况下,成品油贸易规模大幅增长的原因;(2)上下游主要客户的基本
信息及销售情况,并说明相关方是否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3)公司大力
发展低毛利的成品油贸易业务的相关考虑以及该业务如何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4)公司成品油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请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2016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中其他金额达 1.30 亿元,其
中 1.21亿元为金融资产转移利得,为全资子公司广西永盛将应收广州博材
燃料有限公司货款 1.21亿元转让给广西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该
应收款于 2015 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因此,公司在收到转让款项后将其确认为 2016年营业外收入。同时,根据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广西永盛对广州博材燃料有限公司共有 1.85亿元应收款,2017年 4月 6日,广州永盛又
将前述债权中另外 6480万元无偿转让给贺州市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请公司说明:(1)2015 年公司对广西永盛应收广州博材燃料货款全额计提减
值准备的判断依;(2)应收账款接收方广西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 2016
年原价受让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债权,又在 2017年无偿受让该债权剩余部分的合理性;(3)广元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8、年报披露,公司 2014、2015及 2016年分别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3.32
亿元、2.25 亿元和 0.06 亿元,其中坏账损失计提金额分别为 3.25 亿元、
2.17 亿元和 0.06 亿元。请公司结合 2016 年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补充披
露公司计提坏账损失的相应会计估计是否发生重大变更;若是,请说明相应会计估计变更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符合谨慎性的原则;若否,请说明 2016年计提坏账损失金额大幅减少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9、年报披露,公司 2016 年营业外收入中还包含接受捐赠收入 501.4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捐赠对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捐赠事由、同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10、年报披露,公司 2016年售电量为 40.35亿千瓦时,其中包含外购
电量 20.4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82.54%,而外购电量的成本较高。请公司
补充披露:(1)2016 年大幅增加外购电量的原因;(2)外购电量的相应价
格;(3)外购电量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2号》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5月 1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同步对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5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