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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委托理财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1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本次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 年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现金流充裕
的实际情况,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增加不超过 2 亿元人民
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并授权的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额度(占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5.09%),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
本型),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购买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如下:
    1、2017年5月1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
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383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
民币5,000万元;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起止日期:2017年5月10日至2017
年12月18日;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90%-4.40%。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
交易。
    2、2017年5月1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
行“蕴通财富日增利216天”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人民币15,000万元;
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起止日期: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12月13日;收益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00%。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此次《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已经2017
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等审
议通过。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相关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5、临2017-016、临2017-020。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划定银行区域所在地为浙
江省平湖市,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理财期限
不超过1年;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
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预期年化收益率为已扣除相关费用的净收
益率,属于保本赚息的理财产品投资。
    (二)产品说明
    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是银行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公司
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投资标的为不超过1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
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增加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的不超
过2亿元人民币额度增加至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额度,用于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
品(保本型),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2017 年 3 月,公司先后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
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 17161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平湖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150 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累计进行委托理
财的金额(本金)为 2 亿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7-012)。
    本次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 2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本金)为 4 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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