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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红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0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
(星期五)下午 13:30 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
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7);并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发布《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特发布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1 日—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1
日 15:00—2017 年 5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
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大道西侧公司二楼 1 号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下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单独投票,候选人 4 人,应选 4
人:
       10.1 选举李焕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2 选举谭龙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3 选举华守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0.4 选举徐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以下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单独投票,候选人 2 人,应选 2 人:
       11.1 选举顾立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2 选举张锦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下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单独投票,候选人 2 人,应选 2
人:
       12.1 选举张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2 选举俞汉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提示: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议案 9 审议时需以特别决议通过方可执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
锦龙大道西侧昌红公司二楼)。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
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 15:00
送达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4)公司不接受股东电话方式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
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军、李红霞
       联系地址: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锦龙
大道西侧昌红公司二楼)。
       联系电话:0755-89785568-885 传真:0755-89785598 邮政编码:518118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51
    2.投票简称:昌红投票
    3.议案的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4 人
     10.01        选举李焕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02        选举谭龙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03        选举华守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04        选举徐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1.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11.01         选举顾立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张锦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0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12.01         选举张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2.02         选举俞汉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非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选举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议案需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
表决,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
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其拥有的全部
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
    (i)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
    股东可以自由地在 4 名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可以
集中投于一人,但其对所有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效可表决权股份
总数。
    (ii)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
    股东可以自由地在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
可以集中投于一人,但其对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效可表
决权股份总数。
    (iii)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
    股东可以自由地在 2 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
也可以集中投于一人,但其对所有非职工事候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效可
表决权股份总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17 年 5 月 12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7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年   月   日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昌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
   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
   公司)承担。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4 人
 10.01      选举李焕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02      选举谭龙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03      选举华守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04      选举徐燕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1.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11.01      选举顾立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1.02      选举张锦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2.00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12.01      选举张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12.02      选举俞汉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事项说明:
    1.在选票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任何一栏内划“√”,不选或多选则该项
 表决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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