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以 OA 和电
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5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泽春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泽春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监事会选举朱泽春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为自本决
议作出之日起三年。(朱泽春的简历详见2017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九阳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