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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气: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9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 东北电气    A 股公告编号:2017-03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4:00 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7-021),又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发出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并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发出
了《关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
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5月11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15:00至2017年5月11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A 股:2017 年 5 月 4 日
    H 股:2017 年 4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 1 -
    (1)截至 2017 年 5 月 4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全体股东;
    (2)为了确定有权出席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至 2017 年 5 月 11 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
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表决;
    (3)凡欲出席会议的H股股东须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 16:30 前,将所有过户
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 148 号 31
楼,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凡欲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填写回执并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前,将此回执寄回本公司;
    (4)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派一位或多个人(不论该
人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及表决;
    (5)股东代理人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文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
有的话)须于股东大会举行时间不少于 24 小时前交回本公司或本公司H股过户登
记处,方为有效;
    (6)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审计机构代表和专业人士。
    8.现场会议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太湖东路 9 号 E 座 23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 年年度业绩报告》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
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2.审议《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493,754.11 元,年末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37,084,660.40 元,故董事会建议本报告期不进行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审议《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6.审议《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改条文如下:
    将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年度
                                    - 2 -
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发出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明的提案或在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新的提案。”
    修改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 10 日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
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7.审议《增补刘道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刘道骐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2000 年加盟海航集团,曾任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现任海航
旅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裁、董事。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中
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8.审议《增补李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瑞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1999 年加盟海航集团,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常
务副总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
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中无《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
件和职业素质。
    9.审议《增补白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白海波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获香港理工大学酒店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海航集团办公室北京行政中心主任,
现任海航酒店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中
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 3 -
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10.审议《增补宋翔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宋翔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
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进入海航集团,历任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裁,海航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海航旅业酒店投资集团创投总裁。其
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
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对上述会议审议事项需要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年度业绩报告》                     √
     2.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00          《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增补刘道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              √
                   案》
     8.00          《增补李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9.00          《增补白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              √
                   案》
     10.00         《增补宋翔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㈠ 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
                                    - 4 -
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以及法人证券帐户卡,以及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见附件一)。
    ㈡ 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1 日开会前半个小时止。
    ㈢ 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太湖东路 9 号 E 座 23 层公司会议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贡祎,吴晓焕
    通讯及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 9 号 E 座 23 层
    邮    编:213022
    联系电话:0519-69818116
    联系传真:0519-69818115
    2、会议费用: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股东临时提案暨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4.北京海鸿源《关于提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 5 -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公司)出席东北电气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1.00     《2016 年年度业绩报告》                  √
  2.00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00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00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6.00     《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增补刘道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8.00     《增补李瑞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9.00     《增补白海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10.00     《增补宋翔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6 -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85;
         投票简称:东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7 -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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