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以及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认为本次激
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及各子公司公告栏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4 日至 2017 年 3 月 5 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
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4、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
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7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
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授予股票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7年4月25日
4、授予价格:每股7.98元
5、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36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7%。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如下:
拟授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的比例
(万股)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何春 董事、高级副总裁 35 1.36% 0.04%
樊小彬 高级副总裁 35 1.36% 0.04%
陈飞彪 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 35 1.36% 0.04%
张贤桂 高级副总裁 35 1.36% 0.04%
许明辉 财务总监 25 0.97% 0.03%
小计 165 6.40% 0.18%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
2,414 93.60% 2.68%
干(合计 356 人)
合计 2,579 100.00% 2.87%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注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3: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布;
注4:本计划激励对象中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名,分别为何
春 、樊小彬、陈飞彪、张贤桂、许明辉,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注5:合计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的不一致是由于计算尾差造成的。
6、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巨潮资讯
网站披露的调整后的名单数量情况一致。
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
数量不存在影响和需要调整的情况。
(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 48 个月与实施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本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24 和 36 个
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
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在解锁日后,公司为满足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
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
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 40%、30%、30%
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时间安排
性股票比例
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一次解
第一次解锁 40%
锁条件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二次解
第二次解锁 30%
锁条件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自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由董事会决议确认满足第三次解
第三次解锁 30%
锁条件的,为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事宜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条件
本计划在 2017-2019 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解锁,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
解锁的必要条件。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6 年工业业务收入为基数,2017 年工业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 15%
以 2016 年工业业务收入为基数,2018 年工业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于 30%
以 2016 年工业业务收入为基数,2019 年工业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于 50%
本计划计算业绩指标所用的工业业务收入为合并报表口径主营
业务分行业之工业业务收入为计算依据。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290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4 月
26 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验资报告原文摘要如
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112,05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900,112,056.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21,576,221.00 元,
占原注册资本的 24.6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78,535,835.00 元,占
原注册资本的 75.38%。根据贵公司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的规定,拟向 37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0 万股限制
性股票。贵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贵公司董事会同意并将激励对象调整为 361 名,调整后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79 万股,授予价格为 7.98 元/股。公司采取
向 激 励 对 象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的 方 式 ,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币
925,902,056.00 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止,贵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 2,579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
205,804,2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 25,790,000.00 元,增加资
本公积为人民币 180,014,200.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00,112,056.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900,112,056.00 元,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出具信会师
报字[2017]第 ZA1209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止,变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925,902,056.00 元 、 变 更 后 的 股 本 人 民 币
925,902,056.00 元。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定向增发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10
日。
五、股份结构变动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权激励定向增发股票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21,576,221 24.62% 25,790,000 247,366,221 26.72%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15,816,958 1.76% 15,816,958 1.71%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00% 25,790,000 25,790,000 2.79%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54,318,376 6.03% 54,318,376 5.87%
04 高管锁定股 151,440,887 16.82% 151,440,887 16.36%
二、无限售流通股 678,535,835 75.38% 678,535,835 73.28%
三、总股本 900,112,056 100.00% 25,790,000 925,902,056 100.00%
六、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925,902,056 股,
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 2016 年度每股收益为 0.2850 元。
七、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
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925,902,056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动,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在授予前持有公司
254,535,853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8.28%;授予完成后,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9%,本次授予没有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