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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股份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8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股票代码:601012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36264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 388 号)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〇一七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信息披
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行人”、“公司”、“隆基股份”,曾用名“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
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ONGi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二、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6]296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额度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内发行完毕。发行人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完成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上市工作,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
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本期公司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三、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2、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3、债券代码:136264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5.63%。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其存续
期限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
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
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
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
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
持有本期债券。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12、起息日:2016 年 3 月 7 日
    13、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
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3 月 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
    16、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8、上市时间及地点:2016 年 3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19、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
    四、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2017 年 5 月 4 日,联合评级出具了《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评字[2017]342 号),将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上调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将“16 隆基 01”债券信用
等级由“AA”上调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异常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
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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