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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6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京东港安全印刷
有限公司、广州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东港嘉华安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5%股权,为实现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担任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现就评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方法的适当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预期未来收入增
长率和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以及评估定价
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一、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的选聘
程序合法、合规。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
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
性。
       二、评估方法的适当性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现金方式收购股权,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
市场价值,作为公司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
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 采用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收益法的评估值
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值。
    本次评估根据国家法规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
公正性等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估值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估值,评估值方法的
选择适当,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三、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预
期收益的可实现性
   未来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预测,是在假设前提下基于行业发展态势及被评估单
位经营计划等信息做出的合理预测,具备现实基础和可实现性,预期收益的可实
现性具有充分的依据;评估折现率的确定过程中,模型选取合理,参数取值依托
市场数据,兼顾了系统风险和公司特有风险,折现率选择合理。
   五、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股权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作价系以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结果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交易
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假设前提合理,预期未来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重要评估
参数取值的合理,预期收益的可实现性具有充分的依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独立董事:
郝纪勇               万    刚             许   斌
                                                        2017 年 5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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