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飞马国际: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6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在公司 26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副董事长
赵自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
与新安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新安—富乔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投资框架协议》以及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大同富乔以不超过人民
币 3.80 亿元投资建设新安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
据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办理本次对外投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项目投资协
议、设立项目公司、项目立项申报等)。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