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 任杨萍女士担任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 布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因杨萍女士目前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需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方可被聘任为证券事务代表,故暂 不予聘任杨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待杨萍女士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后,公司再重新履行相应的聘用决策程序。 公司对于此次更正事件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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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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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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