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于2008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为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我公司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龙)同意按出资比例共同对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4000万元,即:新农开发增资2200万元,山东海龙增资18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其中:新农开发共出资6600万元,占出资比例55%;山东海龙共出资5400万元,占出资比例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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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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