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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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于 2017
年 5 月 3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
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
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后,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来函提议,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提议除公司更名事项以外的公司章程其
他条款的修订,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仅修改公司名
称)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研究,同意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不再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2 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关于提请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其提请在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以下临时提
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瑞莱嘉誉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具有临时提案的
权利,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瑞莱嘉誉该 2 项临时提案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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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