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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4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月26日披露了《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或“《重组报告书》”),
并于 2017年2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
函[2017]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报告书》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
善,现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就《报告书》的修订情况逐一进行
如下说明:
     1、根据问询函第二题“披露文件的审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6
年6月30日,已超过有效期,请中介机构出具交易标的最新的审计报
告,同时请你公司及中介机构根据新的审计报告修订重组报告书及其
他材料中的相应内容”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参考上市公司天夏智慧城
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报、2016年度备考审阅报告、标的公司
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报告及交易对方广
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告,更新了第三节交易标的、第七节管
理层讨论和分析的相关内容。
     2、根据《问询函》第三题“重组报告书显示,交易对方主要财
务数据披露为单体数据,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方合并报表的最近
两年主要财务指标”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参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广
西索芙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重组报告书》 第二节 交易各方”
之“二、交易对方情况”之“(四) 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处进行
了补充披露;
     根据《问询函》第三题“请你公司按照26号准则第十五条的要
求补充披露其实际控制人梁国坚、张桂珍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注
明每份职业的起止日期和任职单位)、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
情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五年的行政处罚和诚信情况”的
要求,公司董事会在《重组报告书》“第二节 交易各方”之“一、上
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3、实
际控制人概况”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3、根据《问询函》第四题“请你公司及评估机构补充披露隐蔽
资产的具体内容,无法核实实际工程量的原因”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三、评估报告
特别事项说明”之“(六)”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问询函》第四题“请你公司及评估机构补充披露资产基
础法下交易标的房屋建筑物的具体评估过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
《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四、对标的资产
评估方式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之“(四)”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根据《问询函》第四题“请你公司及评估机构补充披露收益法
下交易标的的自由现金流量表和收益法评估结果表”的要求,公司董
事会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之“四、对标
的资产评估方式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之“(五)”处进行了补充披
露。
       4、根据《问询函》第六题“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对上市
公司产生的损益影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在《重组报告书》“第一
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重组报告书》“第八
节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之“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处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上述补充
披露,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重组报告书》时,应以本次同时披露的
《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为准。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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