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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关于2016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3
证券简称:*ST 恒立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17-26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编号:
【2017】92 号),现将相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1. 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本期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86.97 万元,较上年
同期减少了 11.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99.91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了 202.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120.55
万元。本期你公司依靠出售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实业”)
80%股权实现扭亏为盈,主营业务持续亏损。请你公司结合 2016 年年度经营状
况,对以下问题作补充说明:
(1)本期你公司开发了 K12 产品和 H2 汽车空调系统并批量供货,请你公司分
析说明上述两项产品的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市场竞争情况、成本构成、
主要客户、定价机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另外,你公司 2017 第一季度净利润亏
损 240 万元至 320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你拟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措施。
回复:
    1)K12 相关情况介绍:
    业务开展模式:该产品系我司根据永康市斯科若电器有限公司需求同步开
发,由对方提供部分资金,我司进行模具开发,产品销售给永康市斯科若电器有
限公司后,再由该公司组装上压缩机,供给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电动汽车使用。
       盈利模式:盈利情况取决于订单数量的多少,订单规模越大,利润越高。
       市场竞争情况:永康市斯科若电器有限公司为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并且销售给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产品为我司与永康市斯科若电器有限公
司共同生产,根据我司核实该产品暂未有其他竞争对手。
       主要客户:永康市斯科若电器有限公司
    成本构成:材料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相关税费等
    定价机制:根据公司的成本构成适当报价。
    未来发展趋势:该产品系我司与永康市斯科若电器有限公司共同开发产品,
依靠良好的合作关系,该产品可向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的其它类型电动车拓
展。
       2)H2 相关情况介绍:
       业务开展模式:该产品由我司根据恒天集团产品需求予以定向开发,前期模
具费由我司独立承担,并由我司独家供货。
       盈利模式:取决于订单数量的多少,订单规模越大,利润越高。
       市场竞争情况:目前该产品由我司独立开发,暂未发现有其他竞争对手。
       主要客户:中国恒天集团雅安工厂
       成本构成:材料成本、生产成本、研发成本以及相关管理费用
       定价机制:采用成本定价机制,根据生产成本适当报价。
       未来发展趋势:该产品虽然系我司为恒天集团独家设计,根据产品特点可应
用于其它 7 座 SUV、7 座 MPV 等车型,该产品的通用性较强。
       3)公司拟改善可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
       ①利用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资金进行设备更新、人才引进,解决公司当前业
务发展面临的人员老化、设备陈旧等问题,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改善现有主
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②充分利用股东资源以及重组获得的资金支持为公司后续谋求业务转型,或
引进优质资产的注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改变公司发展的基本面。
       ③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升产品研发能力,优化产品设计,在稳定中联重科
吊车空调系统的基础上,加快卡车空调系统以及新能源公交客车电动空压机的研
发。
     ④与恒通实业公司大股东长沙丰泽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恒通土地的后期开
发,公司通过持有恒通实业 20%的股权,可以进一步享受土地开发的投资收益。
     ⑤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成本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减少三包
质量索赔,夯实品牌基础。
     ⑥优化公司的市场营销战略,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加大市场开拓的深度和力
度,在稳定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努力打开新市场。
(2)请你公司结合主营业务销售模式、结算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利润来源构
成及行业特点等具体说明 2016 年各季度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8,647,778.75    9,640,810.21   10,880,246.79    12,700,849.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862,134.13   -7,001,449.79    -8,098,906.27   66,961,543.36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7,804,696.80   12,332,832.24   -21,569,466.74   13,995,796.39
额
     公司 2016 年各季度净利润、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其原因如下:
     行业特点:汽车空调行业与下游的汽车行业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汽车行业的
周期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周期密切相关。因此,汽车空调行业受下游汽车行业、国
民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而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目前汽车行业进入调整期,汽车销
量开始主要集中在合资品牌,自主品牌销量减少,在现有的空调生产厂家中第一
梯队的厂家都是和汽车生产厂家合资的。上海大众车用空调是上海德尔福汽车空
调系统有限公司,一汽大众的空调是长春一汽杰克赛尔空调有限公司,广汽的空
调是广州电装空调有限公司,神龙的空调是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东风
的空调是德国贝尔公司。这些空调厂家和汽车厂家强强联合,占据乘用车空调
80%的空调份额。第二梯队的空调生产厂家是南京协众、湖北美标、东风派恩、
上海松芝、重庆超力。他们利用自己的设备优势和技术优势与部分合资和自主汽
车厂家配套。我公司若将上海恒安与零部件公司业务合并也算第二梯队。由于汽
车销量开始主要集中在合资品牌,第二梯队在近几年的经营状态与第一梯队相比
存在不小差距,我公司在合资的汽车厂家的配套也因为车型的停产而减少了大量
的订单。
    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公司主要是以销定产,公司目前两个主要子公司
生产能力足够, 订单越多,产品利润就越能体现出来,因此利润的增减主要取
决于汽车制造厂家的订单数量变化。在销售订单大量减少的情况下,生产基本不
饱和,但为了保证公司人员稳定,人员工资下降幅度不大,导致利润下降。汽车
空调的上游是铜铝等原材料供应商,当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汽车空调的生产成本
影响很大。
    利润来源:我公司利润的增减主要取决于市场订单的多少,由于研发一个新
产品的投入大多数是一次性投入,人员工资开支相对固定,故订单规模对单个产
品利润影响巨大,规模越大,利润率越高。
    2016 年各季度净利润波动幅度较大,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第二、三季度日
常管理费用、子公司上海恒安发生三包损失费用比一季度增加;第四季度跟前三
季度相比变化幅度大主要是由于第四季度公司计提了闲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
和转让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80%股权实现投资收益。
    2016 年各季度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较大,原因主要是报告期内第二季度
将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收回前期工程预付款 1700 万元计入收到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第三季度调整到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中,因此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造成影响。
(3)本期,你公司车用空调毛利率为 8.07%,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45.81%。请你
公司结合该项业务开展模式、盈利模式、市场竞争情况、成本构成、主要客户
类型、定价机制等分析说明车用空调毛利率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华东
地区、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产品毛利率产生较大差异的原因。
    回复:
    公司车用空调业务开展模式主要是根据各大汽车厂商的需求同步开展设计
与生产,同时针对于已成熟的产品的配件供应。根据目前情况,新设计开发的产
品毛利率高于成熟产品配件毛利率,例如公司 2016 年公司新开发的 K12、H2 空
调系统。
    公司车用空调盈利模式、定价模式主要是根据自身产品的成本构成结合市场
同类产品报价以及客户需求进行产品报价,谋求成本与报价之间的差额。目前,
国内车用空调技术相对成熟,提升产品毛利率主要依靠成本控制,2016 年公司
在材料采购过程中扩大供应商范围,通过供应商的竞争控制成本,公司一汽解放
柳州特种汽车有限公司通过该方式有效的降低成本,使得该产品的毛利率有所提
高。
    公司车用空调市场竞争主要集中于已成熟市场,由于产品技术相对成熟,客
户通过引进多家供应商进行议价,致使该市场陷入价格竞争的局面,公司毛利率
也受此因素影响,在该种市场竞争态势下加大研发力度以及进行产品升级换代是
提升毛利率的有效手段。为此,2016 年公司对主要客户重庆力帆的产品相关配
件进行了升级。
       公司车用空调成本构成主要是研发成本、材料成本、制造成本以及相关税费
等。产品订单规模及数量的提升能够有效摊低成本,提高毛利率。
       公司车用空调客户类型主要为国内各大车辆生产厂商,对于不同类型的车辆
毛利率存在差别,特种车辆稍高,如公司的长期客户中联重科。
       西南地区在 2016 年毛利率比照上年同期增加了 126.99%,从 2015 年的 2.28%
增长至 2016 年 5.17%,由于毛利率相对数值较低,造成增长幅度较大。该地区
毛利率增长是由于公司在西南片区的主要客户—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的部
分产品更新换代造成产品毛利率增长,加之子公司上海恒安为中国恒天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开发了中国恒天 H2 汽车空调系统,新产品、新系统的毛利率可观,
使得公司在西南片区的毛利率增涨。
       华东地区比上年同期毛利率增长 28.25%。该地区主要客户有永康市斯科若
电器有限公司和山西大运. 永康市斯科若电器有限公司属于新开发市场,提供产
品为新研发产品,毛利率较高,同时山西大运降低了材料采购成本,使得公司毛
利率较去年同期上涨了 28.25%。
       华南地区在 2016 年毛利率比照上年同期增加 41.34%,该地区毛利率的增长
在于该地区的主要客户一汽解放柳州特种汽车有限公司的管道系列产品采购成
本较去年相比出现一定幅度降低。
(4)你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71.31%,第一大客户重庆
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 42.27%。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前五大
客户销售情况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若否,说明大客户依赖对你公司日常经营造
成的风险及拟采取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措施。
             回复:
             1)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的持续性
             公司近五年前五大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重庆力帆                    重庆力帆
 1     重庆力帆         3,373.17   重庆力帆         3,193.99   重庆力帆         1,526.78                    2,582.58                    1,778.11
                                                                                           重庆潍柴                    中国重汽
 2     大众仪征         3,142.49   大众仪征         2,147.21   山西大运          802.91                      639.84                      367.05
                                                                                           中国重汽                    重庆潍柴
 3     重庆杰安特       1,124.79   重庆杰安特       1,077.16   重庆杰安特        524.52                      328.68                      344.40
                                                                                           山西大运                    永康斯科若
 4     上海德尔福        660.44    山西大运          931.21                      369.31                      323.64                      258.18
                                                               中联重科
                                                                                           中联重科                    一汽柳特
 5                       613.42                      542.73    大众仪征          345.03                      209.49                      237.91
       中联重科                    广汽吉奥
                    ①从上表可看出,公司前五大客户中重庆力帆在过去五年来一直都是公司第
             一大客户,中联重科、山西大运、大众仪征、中国重汽、重庆潍柴与本公司持续
             合作达三年;
                    ②2016 年公司第二大客户中国重汽系 2014 年公司第八大客户;其名次变化
             主要是子公司上海恒安为其供应水阀等相关产品数量的增加;
                    ③2016 年公司第三大客户重庆潍柴系 2014 年公司第六大客户重庆市嘉陵川
             江汽车有限公司,2015 年嘉陵川江汽车有限公司改名为潍柴(重庆)汽车制造
             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为其供应汽车空调总成及冷凝器等;
                    ④2016 年公司第四大客户永康斯科若,该客户是公司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
             市场中的主要客户,公司将产品销售给该客户,由其组装上压缩机,供给其母公
             司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电动汽车使用,该上下游生产供应关系具有一定的稳定
             性。
                    以上客户与公司均维持了较长期及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故从目前来看该销
             售情况具有可持续性。
                    2)公司对大客户依赖情况:
                    从上述情况中可以看出公司存在主要客户集中和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公司
             已在 2016 年年度报告 P25 中进行说明: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
             公司、潍柴(重庆)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整车制造企业,2016 年公司前 5 名客
户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71.31%,其中对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
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42.47%,公司客户比较集中及对主要客户存
在着较强的依赖。如果上述客户需求下降,或转向其他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采购相
关产品,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主要客户集中和
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针对主要客户集中和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一方面公司
将努力稳定与维持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加强质量管理与内部控制,减
少三包质量索赔,夯实公司品牌基础;另一方面,积极拓展新客户和新市场,布
局多元化发展战略,逐渐化解主要客户集中和对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2. 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琼海财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
财源”)承诺将其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长沙丰泽支付交易对象提供抵押
担保,该承诺履行情况是超期未履行。请你公司补充说明琼海财源在做出承诺
前是否充分分析论证承诺事项的可实现性,是否在承诺到期且无法实际履行时
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律师认为:琼海财源在做出抵押担保承诺前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分析承
诺事项的可实现性,琼海财源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理论上可以依法抵押并
办理相应抵押登记。在琼海财源到期未能办毕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时,恒立实
业未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但恒立实业已通过协调长沙丰泽提前还款、补充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等方式予以弥补,已消除该事项对于恒立实业可能造成的不利影
响。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琼海财源的担保义务已经解除,《抵押担保函》
所述权利义务已告终止。详细说明请参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国枫律证字
[2017]AN-【130-1】号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相关法律
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3. 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以自有资金 1,000 万
元委托广东揭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揭商”)进行投资,协议期限为
2014 年 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2 月 11 日。截至协议到期日,广东揭商未能按照协
议如期偿还本金及利息。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1)请补充说明广东揭商未向上海恒安支付本金及利息总额,协议存续期间广
东揭商是否按照协议约定定期向上海恒安支付委托投资利息款,若否,上海恒
安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
回复:
    2014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恒安与广东揭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揭商”)签署了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上海恒安以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委托广东揭商进行投资;协议期限为 2014 年 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2 月 11 日;投资年回报率第一年为 10%,第二年及以后年度为 8%;林榜昭为
本协议提供担保。截至协议到期日,揭商未能按照协议如期偿还本金 1000 万元
并支付从 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2 月 12 日期间的投资回报 160 万元,总额
共计 1160 万元。
    协议存续期间,广东揭商未能完成协议约定定期向上海恒安支付委托投资利
息款,公司采取催收措施如下:
① 2017年1月9日,上海恒安通过顺丰快递发出催收函至揭商投资公司,对方无
回应;
② 2017年2月10日,上海恒安通过邮政快递发出催收函至揭商投资公司和担保人
林榜昭,对方无回应;
③ 2017年2月23日,上海恒安再次发出律师函;
④ 2017年3月23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材料已提交至上海嘉定区法
院。根据上海嘉定区法院的事务流程,在正式立案前需要经历诉前调解阶段,如
正式立案公司将予以及时披露。
(2)请说明该事项的初始投资、进展和诉讼情况及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①初始投资情况:
    广东揭商投资公司的往来款项,会计师判断为其他关联方资金拆借,涉及揭
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中萃”)附属企业借用资金相关事
项。2006 年底,揭阳中萃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了本公司 4110 万股股权,成为我司
第一大股东,广东揭商系揭阳中萃的附属企业。2014 年上海恒安与广东揭商签
署了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上海恒安以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
委托广东揭商进行投资;协议期限为 2014 年 2 月 12 日至 2017 年 2 月 11 日;投
资年回报率第一年为 10%,第二年及以后年度为 8%;林榜昭为本协议提供担保。
揭阳中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时,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林榜昭先生也是我司的实际
控制人,上海恒安管理层主要人员由揭阳中萃委派至上市公司的董事担任。上海
恒安向广东揭商提供资金发生在公司没有控制权期间,相关事项上海恒安未告知
公司。
②进展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恒安应收广东揭商委托投资款本金及利息共计
1083.33万元,其中本金1,000.00万元,3-12月利息83.33万元,上海恒安收到广
东揭商投资回报83.33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恒安应收广东揭商委托投
资款共计1083.34万元,其中本金1,000.00万元,1至2月份利息16.67万元,3至
12月利息66.67万元,上海恒安收到广东揭商的1至2月份的投资回报16.67万元;
2016年、2017年未计提利息。截止协议到期日,揭商未能按照协议如期偿还本金
1000万元并支付从2015年2月12日至2017年2月12日期间的投资回报160万元,总
额共计1160万元。
③诉讼情况:
    协议存续期间,广东揭商未能完成协议约定定期向上海恒安支付委托投资利
息款,公司两次发出催收函均未收到回应。2017年2月23日,公司再次发出律师
函并于2017年3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诉讼材料已提交至上海嘉定区法院。
根据上海嘉定区法院的事务流程,在正式立案前需要经历诉前调解阶段,如正式
立案公司将予以及时披露。
④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年报问询函【2015】
第 241 号,函中要求公司针对 2014 年年报披露的向广东揭商投资有限公司、揭
阳金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无限创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相关事项进行
说明,公司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描述及回复,并在规定时限内发布了年报更正公
告。
                  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在 2014 年年度报告中“关联方资金拆借”处                        http://www.cninfo.com.cn/cninf
对上海恒安与广东揭商签署的投资协议及补充协                          o-new/disclosure/szse_main/bul
                                               2015 年 6 月 27 日
议,上海恒安以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委托广东                        letin_detail/true/1201200890?a
揭商进行投资事项进行了说明。                                        nnounceTime=2015-06-27
公司在 2015 年年度报告中“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http://www.cninfo.com.cn/cninf
中第 11 条对上海恒安以自有资金 1,000.00 万元                        o-new/disclosure/szse_main/bul
                                               2016 年 4 月 28 日
委托广东揭商进行投资的进展,应收款项金额等情                        letin_detail/true/1202259814?a
况进行了说明。                                                      nnounceTime=2016-04-28
公司在 2016 年年度报告中“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http://www.cninfo.com.cn/cninf
及“子公司重大事项”中对上海恒安以自有资金                          o-new/disclosure/szse_main/bul
                                               2017 年 4 月 20 日
1,000.00 万元委托广东揭商进行投资的进展,应                         letin_detail/true/1203332051?a
收款项金额等情况进行了说明。                                        nnounceTime=2017-04-20
(3)请会计师就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会计师认为:综合各种因素,我们判断公司款项收回可能性较高,基于稳健
性原值按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 1,566,666.67 元,已经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详
细说明请参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专字(2017)
第 310256 号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问询相关情况的专项核查
意见。
       4. 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合并报表全部应收账款均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将具有显著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
收账款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是否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下简称“15 号文”)的规定,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如有需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请
逐项披露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及其理由。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经公司自查,我公司不存在需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情形,不存在将具有显著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情形。
    会计师认为:该公司所有应收账款余额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是产品销售过程
中产生,具有同一信用风险特征,该公司对应收账款按账龄组合法计提坏账准备
符合会计准则要求,不存在将具有显著不同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计提减
值准备的情形。详细说明请参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京永专字(2017)第 310256 号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问询相
关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 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本期你公司向长沙丰泽出售了恒通实业 80%的股
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该项交易的股权转让款收付、资产交割,以及相关损益
确认的具体情况,并说明该出售事项对你公司财务报表科目具体影响情况以及
会计准则依据。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回复:
    公司回复:我公司 2016 年 11 月将全资子公司岳阳恒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恒通实业”)80%的股权出售给长沙丰泽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沙丰泽”),长沙丰泽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交易对方长沙丰泽已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2016 年 11 月 10 日向上市公司累计支付保证金 5,000 万元,
前述 5,000 万元保证金已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当日(即 2016 年 12 月 13 日)
直接转为第一期标的股权转让价款;2016 年 12 月 14 日收到长沙丰泽第二期标
的股权转让价款 7,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经收到股权转让
款合计为 12,000 万元,占本次交易全部对价款项 23,280.7982 万元的 51.54%。
2017 年 3 月 28 日收到第三期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5000 万元;2017 年 4 月 13 日收
到第四期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4132 万元;2017 年 4 月 14 日收到第五期标的股权
转让价款 2148.7982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共计 23280.7982 万元我公司
已全部收到。
   标的资产交割情况:2016 年 12 月 16 日,恒通实业已完成股权转让相应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600090499537J 的营业
执照,上市公司持有的恒通实业 80%股权已过户至长沙丰泽名下。
    相关损益确认:根据投资收益确认条件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第五十条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的规定,本次交易应按全额 100%确认交易相关的投资收益。
    (1)处置时投资收益=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 对 价 232,807,982.00 +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291,009,977.50*0.2- 恒 通 20160831 调 整 后 净 资 产 77,192,642.17 =
291,009,977.50-77,192,642.17= 213,817,335.33;
    (2)本次交易投资收益=处置时投资收益 213,817,335.33 -土地增值税及
搬迁费 112,917,964.00 =100,899,371.33 ;
    ( 3 ) 本 次 交 易 交 易 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公 允 价 ) = 291,009,977.50
*0.2=58,201,995.50 ;合并报表时需要编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合并层面长期股
权 投 资       58,201,995.50- 母 公 司 报 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5,270,308.82=42,931,772.66 ; 合 并 报 表 时 需 要 编 制 调 整 投 资 收 益
=100,899,371.33-    母   公   司   报   表   已   经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51,380,493.96=49,518,877.37。
    (4)综上所述,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财务报表科目具体影响为:母公
司账面长期股权投资按历史成本计量为 15,270,308.82,合并层面按公允价值计
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 57,615,626.84,当期交易时点合并投资收益为
100,899,371.33。
    会计师意见:
    会计师认为:
    (1)本次交易按全额 100%确认交易相关的投资收益。
    (2)企业调整后该交易的投资收益与我们核查一致。
    (3)企业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符合会计准则。
    会计师意见详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专字
(2017)第 310256 号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问询相关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6. 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本期你公司未对在产品和周转材料计提跌价准
备,本期存货跌价转回或转销 625.48 万元,请会计师核查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会计师意见:我们对恒立实业存货进行了核查,在产品和周转材料都是现有
生产周转过程留存的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认可了公司不计提跌价准备。
会计师意见详见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永专字(2017)
第 310256 号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问询相关情况的专项核查
意见。
    7. 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本期你公司三包损失发生额为 301.71 万元,请
你公司补充说明三包损失的具体内容、发生原因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
    1. 三包损失的具体内容:
    2016 年度三包费用总计 301.71 万元,公司所供产品主要是乘用车/商用车
空调系统;包括空调箱总成、空调管路、冷凝器及相关安装钣金件;主要包括三
个市场:1、力帆市场(乘用车):三包费用占比 75%,2、潍柴汽车三包费用占
比 5%,3、山西大运重卡占比 20%;
    2.索赔原因
       主要索赔原因是空调管路泄漏索赔;其次是核心功能部件包括压力开关、膨
胀阀、风机、冷凝器等的索赔造成。截止 2015 年 5 月份,所有空调管路一直是
公司生产自制,由于生产过程中缩口模具内表面铝屑形成的积瘤原因,导致硬管
扣压端缩口工序后有细微的轴向沟槽,出厂气密性全数检验无法识别该故障现
象,装车后使用后,经过一段时间,冷媒 134a 的强渗透性作用下,在扣压位置
会形成慢性泄漏。该质量问题从 2013 年 2 月份开始至 2015 年 5 月,合计销售给
主机厂 107989 根管件。
       3. 可持续性问题
       主机厂按三包法索赔要求是用户购车之日起 3 年或 10 万公里,如果主机厂
车型延期销售,三包责任也是从购车日期计算,按此推算,索赔高峰应该已经过
去,后续管件索赔费用应该呈抛物线下降,具体结束日期看主机厂售车情况而定。
2015 年 7 月开始,新的管件由于是外协采购,正常质量索赔可以转嫁给供应商
承担。
       8.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回复: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列示如下: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集团
                    66,367,612.71   45,496,754.84   20,870,857.87              0.00
本部
房屋及建筑物通达
                     2,608,106.00    2,529,862.82       78,243.18              0.00
公司
机器设备通达公司    43,683,208.69   36,957,273.26    6,725,935.43              0.00
合计               112,658,927.40   84,983,890.92   27,675,036.48              0.00
       公司报告年度集团本部对搬迁后老厂区暂时闲置的房屋及建筑物全额计提
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控股子公司岳阳子公司岳阳通达制冷空调有限公司对长
期闲置未使用机械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等全额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计提减
值准备金后相关闲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0。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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