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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7 日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左岸工社 1501 公司第五会议
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0 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截止 2017 年 5 月 10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
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关于选举林雪焰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
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
含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议案编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 关于选举林雪焰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1.00                                                        √
                 案》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 1501 室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010-58045602,传真:010-58045836,邮箱:
dongban@bjca.org.cn。
    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8 号 1501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附件 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
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579”,投票简称为“数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议案
           《 关于选举林雪焰为第二届董事会董         √
  1.00
           事的议案》
           1、请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
           填表示弃权。
  说明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另有明确指示外,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其他需
           决定事项按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委托股东名称(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 3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法
                                                代理人姓名
  定代表人参会
         备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6 年 5 月 15 日 17:00 之前以电子邮件、邮寄
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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