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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5:00—2017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5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等公告。
    上述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
况将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
         1.00                                                  √
                    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
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0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公司 5 楼证券办公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雅琴     李娴
   联系电话:0571-86240688
   联系传真:0571-89165959
   联系邮箱:Sevice31@wgmotor.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65 号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1100
   5、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01”,投票简称为“微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微光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
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
   1.00                                       √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
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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