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2017年4月28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人,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同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新辉开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新辉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现经公
司董事审慎讨论,对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
案具体如下:
1.1 交易方式
调整前: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其中以向福瑞投资发行
29,389,085 股公司股份,支付现金 347,243,345 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新辉开
58.28%股权;向恒达伟业发行 5,167,256 股公司股份,支付现金 170,076,549
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新辉开 19.03%股权;向杰欧投资、青岛金石、海宁嘉慧、
海宁新雷、汇信得和新福恒合计发行 22,003,797 股公司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深
圳新辉开 22.6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圳新辉开 100%股权。
-1-
调整后:
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其中以向福瑞投资发行
21,389,085 股公司股份,支付现金 449,643,345 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新辉开
58.28%股权;向恒达伟业发行 5,167,256 股公司股份,支付现金 170,076,549
元,收购其持有的深圳新辉开 19.03%股权;向杰欧投资、青岛金石、海宁嘉慧、
海宁新雷、汇信得和新福恒合计发行 22,003,797 股公司股份,收购其持有的深
圳新辉开 22.6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圳新辉开 100%股权。
公司应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到账后 30 日内(两者以
孰晚发生者为准),一次性向恒达伟业全额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并在上述
期限内向福瑞投资支付 347,243,345 元现金对价,福瑞投资剩余 102,400,000
元现金对价按照如下安排分期支付:公司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的配套
融资到账(两者以孰晚发生者为准)当年 12 月 31 日前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30,000,000 元,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到账次年 12 月 31
日前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30,000,000 元,于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本次交易
的配套融资到账第三年 12 月 31 日前向福瑞投资支付现金对价 42,400,0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 发行数量
调整前:
根据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司向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海宁新雷、海
宁嘉慧、青岛金石、杰欧投资、新福恒和汇信得定向发行股数合计为 56,560,138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68%(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调整后:
根据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公司向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海宁新雷、海
宁嘉慧、青岛金石、杰欧投资、新福恒和汇信得定向发行股数合计为 48,560,138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49%(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后
发行前
调整前 调整后
股份认购方
持公司股 占股份总 持公司股份数 占股份总额 持公司股份 占股份总
份数量 额比例 量 比例 数量 额比例
福瑞投资 0 0 29,389,085 9.71% 21,389,085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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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后
发行前
调整前 调整后
股份认购方
持公司股 占股份总 持公司股份数 占股份总额 持公司股份 占股份总
份数量 额比例 量 比例 数量 额比例
恒达伟业 0 0 5,167,256 1.71% 5,167,256 1.75%
海宁新雷 1.60%
0 0 4,703,324 1.55% 4,703,324
(注)
青岛金石 0 0 4,179,655 1.38% 4,179,655 1.42%
海宁嘉慧 0 0 4,179,655 1.38% 4,179,655 1.42%
杰欧投资 0 0 4,082,679 1.35% 4,082,679 1.39%
新福恒 0 0 2,909,272 0.96% 2,909,272 0.99%
汇信得 0 0 1,949,212 0.64% 1,949,212 0.66%
合计 0 0 56,560,138 18.68% 48,560,138 16.49%
注:海宁新雷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所得股份。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发生调整事项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
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调整前:
杰欧投资和新福恒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三十六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调整后:
杰欧投资和新福恒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三十六月内不转让,且根据《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向经纬电材履行完毕补
偿义务前不转让,锁定期届满且前述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1.4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西藏青崖因认购本次配套募集资金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
起六十个月内不得对外转让,六十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 业绩承诺
调整前:
福瑞投资、恒达伟业两方是向公司承担新辉开业绩补偿的主体,承诺的利润
补偿期间为 2016 至 2018 年。
调整后:
(1)增加补偿主体,增加杰欧投资、新福恒两方承担与福瑞投资相同的业
绩补偿责任;(2)延长利润补偿期间,承诺的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至 2019 年,
2019 年承诺净利润为 15,349.27 万元。该等净利润指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方案调整后,业绩补偿义务在业绩补偿主体之间的分担如下:
项目 原方案 新方案
主体 福瑞投资、恒达伟业 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恒达伟业
由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优先对公
司履行补偿义务,补偿义务由上述三方按
由福瑞投资优先对公司履行补偿义
照比例分摊。分摊比例计算方式为:福瑞
务,
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中每一单独主体
当福瑞投资根据本次交易所获全部
责任分 本次交易前所持有深圳新辉开股权比例/
对价仍不足以补偿,或福瑞投资未按
担区别 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本次交易前
照本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时,由恒
(一) 合计持有深圳新辉开股权比例。
达伟业就福瑞投资未能足额补偿的
当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根据本次
部分对公司予以补偿。
交易所获全部对价仍不足以补偿时,由恒
达伟业就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未
能足额补偿的部分对公司予以补偿。
如福瑞投资当期通过协议约定的补 如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当期通过
责任分
偿方式无法足额补偿公司,则当期恒 协议约定的补偿方式无法足额补偿公司,
担区别
达伟业应优先以股份方式就福瑞投 则当期恒达伟业应优先以股份方式就福
(二)
资未能足额补偿的部分对公司予以 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未能足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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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原方案 新方案
补偿,当期恒达伟业应当补偿的股份 的部分对公司予以补偿,当期恒达伟业应
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福瑞投 当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当
资已以现金方式补偿金额-当期福瑞 期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已以现金
投资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 方式补偿金额-当期福瑞投资、杰欧投资、
份价格)/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当期 新福恒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价
恒达伟业股份补偿不足的部分,其应 格)/本次发行股份价格。当期恒达伟业股
当继续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 份补偿不足的部分,其应当继续以现金方
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福瑞 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
投资已以现金方式补偿金额-当期福 金额-当期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已
瑞投资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 以现金方式补偿金额-当期福瑞投资、杰欧
股份价格-当期恒达伟业已补偿股份 投资、新福恒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
数量×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股份价格-当期恒达伟业已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如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中的一方
或多方逾期履行或拒绝履行补偿义务,则
自补偿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个工
如福瑞投资逾期履行或拒绝履行补 作日内,首先应由福瑞投资、杰欧投资、
偿义务,自福瑞投资补偿义务履行期 新福恒中的其他方就不足部分承担连带
责任分 限届满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恒达 补偿责任;自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
担区别 伟业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实施补偿, 恒补偿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个
(三) 向公司履行补偿义务。恒达伟业向公 工作日内,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
司实施补偿之行为并不当然免除福 仍未足额履行补偿义务的,恒达伟业应当
瑞投资对公司应当承担的补偿义务。 按照本协议约定实施补偿,向公司履行补
偿义务。恒达伟业向公司实施补偿之行为
并不当然免除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
恒对公司应当承担的补偿义务。
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恒达伟业
向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的合
福瑞投资、恒达伟业向公司支付的现
计金额以公司按照《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
业绩补 金补偿与股份补偿的合计金额不超
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偿限额 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分别所获对价净
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
额。
在本次交易中向深圳新辉开全体股东支
付的全部对价为限。
减值补 福瑞投资、恒达伟业向经纬电材支付 福瑞投资、杰欧投资、新福恒、恒达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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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原方案 新方案
偿限额 的现金补偿与股份补偿的合计金额 对标的资产的减值补偿及盈利承诺补偿
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分别所获对 合计以公司按照《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
价净额。 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在
本次交易中向深圳新辉开全体股东支付
的全部对价为限。
应收账款:
截至 2018 年末,根据经审计数据, 应收账款:
深圳新辉开应收账款净额占其 2018 截至 2019 年末,根据经审计数据,深圳
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 25%; 新辉开应收账款净额占标的公司 2019 年
计算公式:按照[(截至 2018 年末深 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超过 25%;计算公
圳新辉开应收账款净额/2018 年度 式:按照[截至 2019 年末深圳新辉开应收
深圳新辉开营业收入]。 如该项比例 账款净额/2019 年度深圳新辉开营业收
超过 25%,则应根据 2018 年末深圳 入];如该项比例超过 25%,则应根据 2019
超额利
新辉开应收账款明细,列出具体对应 年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列出具体对
润奖励
的客户及金额,该等应收账款如于 应的客户及金额,该等应收账款如于 2020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收回,则视为 年 3 月 31 日前收回,则视为满足条件。
满足条件。计算公式:按照[(截至 计算公式:按照[(截至 2019 年末深圳新辉
2018 年末深圳新辉开应收账款净额 开应收账款净额-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深圳新辉开 深圳新辉开已收回的上述款项)/2019 年
已收回的上述款项)/2018 年度深圳 度深圳新辉开营业收入]计算的比例不超
新辉开营业收入]计算的比例不超过 过 25%。
25%。
超额利润部分具体奖励名单由深圳
超额利润部分具体奖励人员名单由陈建
超额利 新辉开董事长陈建波先生确定,受奖
波先生确定,受奖励人员应为截至 2019
润奖励 励人员应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年 12 月 31 日仍在标的公司任职人员。
日仍在深圳新辉开任职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的其他方面未做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方案调整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1
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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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规定,本次方案调整
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海宁新雷、青岛金石、海宁嘉慧、杰欧投
资、永州新福和汇信得签署《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与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杰欧投资和新
福恒签署《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与西藏青崖签署《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西藏
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调整后的方案,杰欧投资、新福恒与福瑞投资、恒达伟业共同成为公司
的业绩承诺补偿方,且上述四方的最终控制方共同构成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
团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福瑞投资、恒达伟业、杰欧投资和
新福恒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福瑞投资及恒达伟业、杰欧投资、新福恒作为一
致行动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交易对方和配套融资认购方海宁新
雷、海宁瑞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创业板
上市规则》,上述各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之一西藏青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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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树林、张国祥、张秋凤,因此其认购上市公司本次
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方案调整后,本次交易仍然
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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