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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关于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偿还股东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3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 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偿还股东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2014 年 6 月 25 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
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预案》,并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以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50%,
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 3,000 万元,另一股东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50%,以下简称“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000
万元,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
经理团确定。
    2、 2014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和担
保的议案》,以补充朗福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 5,000 万元,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5,000 万元,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
本公司经理团确定。
    3、2015 年 7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满足
朗福公司经营资金需要,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5,500 万元,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5,500 万元,
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经理团
确定。
    4、201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
满足朗福公司经营资金需要,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00 万元,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00 万元,
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经理团
确定。
    上述四笔财务资助共计 15,500 万元均经本公司经理团确认后,展期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6 月 26 日、2014 年 12 月 23
日、2015 年 7 月 22 日、2015 年 10 月 17 日、2016 年 8 月 15 日、2017 年
3 月 11 日、2017 年 4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向朗福公司提供的上述 15,500 万元财务资助已于 2017 年 4 月 30
日到期,由于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状况未达预期,
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现已造成逾期。本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为 19,000 万元,其中 3,500
万元已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收回(详情请见 2017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7-021)。
截止目前,公司对朗福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余额为 15,500 万元,另一
股东复地投资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余额为 19,000
万元。
    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向朗福公司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
催收,并密切关注朗福公司经营状况,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
资金管理,公司将与朗福公司另一股东复地投资抓紧磋商,协助朗福公司
加快制订解决方案,落实具体的还款措施,尽快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款项,
控制朗福公司的债务风险。
    关于上述财务资助逾期的后续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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