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2017年5月2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二楼213大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28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
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郝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
因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515号的公司老厂房土地及附属建筑物长期闲
置,基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需要,同意公司对上述资产以评
估值为基准进行处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符永利先生负责组织开展与之相关的资
产评估、商务谈判以及合同签署等相关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资产处置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