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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9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0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
监事。
    (三)会议时间:2017 年 4 月 27 日 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4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4 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秀微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670,878,813.58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575,626,003.30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57,562,600.33 元后,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 518,063,402.97 元。
    监事会同意以公司上市后总股本 6,193,180,000 股为基数,将 2016 年度可
分配利润 518,063,402.97 元的 29%,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2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作
出的,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程序
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
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
如下:
           1.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第
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4.8
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人民币 4.8 亿元委托贷款,用于置换码头建
设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定价公平合理,
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财务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出资
设立财务公司,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2.4
亿元,占财务公司股比为 48%。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向控
股股东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 2017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
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具备了担保业务资质,本次担保事项是
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满足其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工作时效
性,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广州海事局提供信
用担保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为保障属下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顺利开展业务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本次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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