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 年 04 月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宝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颜沈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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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050,205.81 37,713,175.46 16.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61,243.24 -12,832,167.05 23.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3,331,780.70 -13,726,087.10 2.8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481,784.80 28,505,482.26 -108.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4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 -0.04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0% -1.60% 12.5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43,764,011.76 1,153,004,963.93 -0.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06,359,132.22 716,220,375.46 -1.3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49,161.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80,197.0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178.95
合计 3,470,537.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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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167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朱丽霞 境内自然人 32.83% 98,500,000 73,875,000 质押 20,000,000
钱玉英 境内自然人 14.33% 43,000,000
朱宝松 境内自然人 11.54% 34,634,741 25,976,056 质押 17,500,000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22,500,000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7.50% 22,500,000
公司
余泽琴 境内自然人 0.52% 1,547,700
张进 境内自然人 0.21% 624,800
深圳市向阳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向阳 2 号精选私 其他 0.18% 551,987
募证券投资基金
夏雪英 境内自然人 0.16% 471,000
范国敢 境内自然人 0.13% 386,6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钱玉英 4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00,000
朱丽霞 24,6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4,625,000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500,000
朱宝松 8,658,685 人民币普通股 8,658,685
余泽琴 1,547,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7,700
张进 624,800 人民币普通股 624,800
深圳市向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阳 2 号
551,987 人民币普通股 551,987
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夏雪英 471,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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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泽翰 3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
上述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朱宝
松、朱丽霞父女合计持有宝鼎万企 100%的股份,合计持有圆鼎投资 81.33%的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份,除上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
人。
上述股东中,范国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132,600 股,通过投资者信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账户持股 254,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86,600 股,其他上述股东未参与融资
况说明(如有)
融券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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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61%,主要原因系收到的票据减少,大量票据支付货款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长179%,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孙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预付工程款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增长60%,主要原因系系本期子公司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办公
室装修所致;
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5%,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新客户,按销售政策新客户需预收货款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6%,主要原因系2016年末计提的年终奖金于本期发放;
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94%,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孙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
加项目贷款所致;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增加亏损35%,主要原因系本期亏损所致。
2、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上升83%,主要系本期销售增加,运输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7%,主要原因系短期借款同比下降,财务利息支出减少;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下降205%,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本期末比年初增加,去年同期应收账款
期末比年初减少,故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上升233%,主要原因系本期出售土地所得;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740%,主要原因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77%,主要原因系公司的孙公司上海复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本期亏损
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53%,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在货款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31%,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应收票据贴现,本期无
贴现,同时票据托收也大幅下降所致;
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9,280,046元,主要原
因系本期出售土地所得;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03%,主要原因系公司的
孙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3%,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借款同比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2%,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终止开展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筹划开展2016年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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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事项,其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1号”)认购9,921,569股,海通
-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2号”)认购15,686,274股,钱玉英认购21,450,98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建设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6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453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
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同意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
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28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2.74元/股,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47,058,823股
调整为47,095,761股,其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由9,921,569股调整为9,929,356股;
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由15,686,274股调整为15,698,587股;钱玉英认购数量由
21,450,980股调整为21,467,818股。公司后续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19日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53号),公司立即组织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
律师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讨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47,095,761股调整为23,547,880股,其中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
计划认购数量由9,929,356股调整为7,064,364股;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不变;钱玉
英认购数量由21,467,818股调整为784,929股,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稿。公司于2016年
12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并于2016年12月20日完成封卷工作,截止
报告出具日,尚未拿到正式批文。【详见公司2016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96)】
2、2016年7月25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92,010,000.00元的编号为
021C110201600134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所有的原值为72,688,546.72元、净
值为45,162,589.10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为11,070,823.57元、净值8,801,304.77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该
行的100,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06月08日至2017年06月07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2016年6月8日宝
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最高额为
100,000,000.00元的《保证合同》;2016年6月8日朱宝松、朱丽霞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
订最高额为100,000,000.00元的《融资担保书》,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
50,000,000.00元。
3、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90,238,500.00元的编号为
余杭2015人抵1509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所有的原值98,594,208.54元、净值
83,473,543.67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27,356,800.00元、净值23,344,469.53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该行的
30,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1月11日至2017年11月10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2016年11月9日朱宝松
与钱玉英、朱丽霞与宋亮分别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34,000,000.00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5,000,000.00元。
4、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90,238,500.00元的编号为
余杭2015人抵1509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所有的原值98,594,208.54元、净值
83,473,543.67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27,356,800.00元、净值23,344,469.53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该行的
30,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16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3月31日,
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
5、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90,238,500.00元的编号为
余杭2015人抵1509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所有的原值98,594,208.54元、净值
83,473,543.67元的房屋建筑物,原值27,356,800.00元、净值23,344,469.53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在该行的
30,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0日)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截止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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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
6、2016年11月17日,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额180,000,000.00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16年11月17日,朱丽霞与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为132,000,000.00元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截止2017年3月31
日,上述合同项下实际借款余额40,000,000.00元。
7、2016年7月13日,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为6,187,055.00元的编号为DY03211600002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
所有的原值为9,245,034.50元、净值为8,875,233.1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在该行的14,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0月31日至2019年10月30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2016
年7月13日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最额为60,000,000.00元的《最
高额担保合同》,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4,000,000.00元。
8、2016年7月13日,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为6,187,055.00元的编号为DY03211600002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
所有的原值为9,245,034.50元、净值为8,875,233.1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在该行的2,000,000.00元(期限为2016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2016
年7月13日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最额为60,000,000.00元的《最
高额担保合同》,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合同担保下的短期借款余额为2,000,000.00元。
9、2016年7月13日,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为6,187,055.00元的编号为DY032116000024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
所有的原值为9,245,034.50元、净值为8,875,233.14元的土地使用权为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在该行的15,000,000.00元(期限为2017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0日)的长期借款提供担保。2016年7
月13日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最额为60,000,000.00元的《最高
额担保合同》,截止2017年3月31日,该合同担保下的长期借款余额为15,000,000.00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若因宝鼎铸锻吸收合
并塘栖铸造厂未及时履行
控股股东、实际 公告程序或通知债权人程
2010 年 03 月
股改承诺 控制人朱宝松、 其它承诺 序而产生债务纠纷或潜在 长期 正常履行中
08 日
朱丽霞 债务纠纷,使宝鼎重工遭受
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处罚
的,本人愿承担全部责任。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 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股票上市之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股份限售的承 2010 年 03 月
控制人朱宝松、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日起任职期 正常履行中
资时所作承诺 诺 01 日
朱丽霞父女及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 间三十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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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控制的杭州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内及离职
圆鼎控股有限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后半年内
公司、杭州圆鼎 份。同时,朱宝松、朱丽霞
投资管理有限 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公司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
职半年后,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
本人作为宝鼎科技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
公司实际控制
下:本人及关联方未直接或 2016 年 03 月
人朱宝松、朱丽 其它 正常履行中
间接向资管计划的管理人 22 日
霞
及资管计划的委托人提供
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为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
公司实际控制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
募集资金使用 2016 年 03 月
人朱宝松、朱丽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 正常履行中
承诺 22 日
霞 诺如下:本人不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
公司利益。
本公司作为宝鼎科技实际
宝鼎万企集团 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承诺如
有限公司、杭州 下:本公司及关联方未直接 2016 年 03 月
其它 正常履行中
圆鼎投资管理 或间接向资管计划的管理 22 日
有限公司 人及资管计划的委托人提
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鉴于公司拟进行 2016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本人作为宝
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关联方兼发行对象,承
诺如下:1、本人及关联方
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
股份限售、股份 不存在减持宝鼎科技股票 2016 年 03 月
钱玉英 正常履行中
减持等承诺 的情形。2、自宝鼎科技本 22 日
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
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关联
方不计划减持本次非公开
发行之前持有的宝鼎科技
股票(如有)。3、本人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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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资
金或合法筹集资金。4、本
人系宝鼎科技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朱宝松的配偶,除
此外,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接
受宝鼎科技、宝鼎科技的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
补偿。5、本人与其他发行
对象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6、本人持有宝
鼎科技的股票发生变动时,
应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
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等相关规定的义务,具体措
施如下:(1)遵守短线交易
等相关管理规则,不得将本
人持有的宝鼎科技的股票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
(2)持有宝鼎科技的股票
期间,在本人的关联方履行
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
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本
人与关联方认定为一致行
动人,将关联方直接持有的
宝鼎科技的股票数量与本
人持有的宝鼎科技的股票
数量合并计算。(3)本人保
证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减
持,在如下相关期间不减持
宝鼎科技的股票:①宝鼎科
技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②
宝鼎科技业绩预告、业绩快
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
能对宝鼎科技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
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④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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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期间。4)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朱
宝松、朱丽霞及
其控制下宝鼎
万企集团有限
公司、杭州圆鼎
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杭州国创
房地产有限公
司、杭州鼎祥矿
产品有限公司、
鉴于本人/本人的关联方/
杭州绿田农业
本公司的关联方参与/直接
有限公司、杭州
或通过其他方式间接参与
名流投资有限
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
公司、杭州展宇
行股票,本人/本公司承诺
商务咨询有限
如下:1、本人/本公司及关
公司,实际控制
联方在定价基准日前六个
人的一致行动 2016 年 09 月
股份减持承诺 月内不存在减持宝鼎科技 正常履行中
人钱玉英,公司 13 日
股票的情形。2、自宝鼎科
董事靳辉,公司
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
高级管理人员
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钱少伦、宋亮、
成之后的六个月内,本人/
鲁亚文,公司监
本公司及关联方不计划减
事陈静、陈聪、
持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前持
张琪以及公司
有的宝鼎科技股票(如有)。
全资子公司上
海复榆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核心管理人员
魏小波、董事兼
核心管理人员
陈伟、龙英才等
直接或间接参
与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人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员承诺
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
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具体如下:1、本
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
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
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
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
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
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
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
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
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不
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
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本人将尽最大
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
公司全体董事、 业绩承诺及补 2016 年 09 月
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 正常履行中
高管 偿安排 13 日
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
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5、本人将尽
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
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如有)与公司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权)。6、
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机构
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
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
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
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宝鼎成长 1 号资 1、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管计划委托人 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2016 年 09 月
其它 正常履行中
(公司第一期 任;2、本人参与本次非公 13 日
员工持股计划 开发行系本人的真实意思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成员)承诺 表示,在本人权利能力之
中,本人已认真审阅并充分
理解包括资产管理合同、补
充协议及认购协议在内的
相关协议的各项条款,上述
协议的履行不违反对本人
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
或合同的限制。3、本人作
为宝鼎科技员工持股计划
人员,通过认购宝鼎 1 号份
额间接认购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为本人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
合法筹集的资金,资金来源
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
及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因资
金来源问题可能导致本人
认购的标的份额存在任何
权属争议或可能成为有关
借款人追偿借款的执行对
象;资金来源不存在对外募
集的情形,不包含任何杠杆
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不存
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构化
安排;相关份额系其本人实
际拥有,不存在接受他人委
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向第三
方募集资金持有标的份额、
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除
宋亮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朱丽霞的配偶外)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宝鼎
科技及其关联方资金的情
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
宝鼎科技、宝鼎科技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4、本人承诺在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
开发行后至公司发出《缴款
通知书》期间,具备履行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义
务所需要的资金,从而按照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合
同、协议的约定,按时、足
额将本人应缴的出资缴付
至指定账户,保证使宝鼎 1
号按时、足额募集完成,参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5、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
宝鼎 1 号所认购的宝鼎科
技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在上述期间亦不转让所持
有的宝鼎 1 号份额或退出
宝鼎 1 号。6、本人保证遵
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持
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义
务的规定,保证不违反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
持有的宝鼎科技股票发生
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
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
披露义务。7、本人保证以
上陈述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隐瞒、遗漏和虚假陈
述,并愿意为上述承诺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
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
续事宜。8、本人确认本承
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
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
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
诺的有效性。除上述承诺
外,宋亮作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朱丽霞的配偶,进一步承
诺如下:(1)遵守短线交易
等相关管理规则,不得将本
人持有的宝鼎科技的股票
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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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
(2)持有宝鼎科技的股票
期间,在本人的关联方履行
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
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本
人与关联方认定为一致行
动人,将关联方直接持有的
宝鼎科技的股票数量与本
人持有的宝鼎科技的股票
数量合并计算。(3)本人保
证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减
持,在如下相关期间不减持
宝鼎科技的股票:①宝鼎科
技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②
宝鼎科技业绩预告、业绩快
报公告前 10 日内;③自可
能对宝鼎科技股票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
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④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
期间。4)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
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
信息披露义务。
1、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2、本人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系本人的真实意思
宝鼎成长 2 号资
表示,在本人权利能力之
管计划委托人
中,本人已认真审阅并充分 2016 年 09 月
(上海复榆原 其它 正常履行中
理解包括资产管理合同、补 13 日
股东或其配偶)
充协议及认购协议在内的
承诺
相关协议的各项条款,上述
协议的履行不违反对本人
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
或合同的限制。3、本人通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过认购宝鼎 2 号份额间接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来源为本人自有资
金、银行借款或其他合法筹
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
纠纷,也不存在因资金来源
问题可能导致本人认购的
标的份额存在任何权属争
议或可能成为有关借款人
追偿借款的执行对象;资金
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的情
形,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
构化设计产品,不存在任何
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相
关份额系其本人实际拥有,
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
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
股、信托持股或向第三方募
集资金持有标的份额、参与
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使用宝鼎科技及
其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宝鼎科
技、宝鼎科技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
情形。4、本人承诺在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
行后至公司发出《缴款通知
书》期间,具备履行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义务所
需要的资金,从而按照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相关合同、协
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将本
人应缴的出资缴付至指定
账户,保证使宝鼎 2 号按
时、足额募集完成,参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5、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宝
鼎 2 号所认购的宝鼎科技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在
上述期间亦不转让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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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宝鼎 2 号份额或退出宝
鼎 2 号。6、本人保证遵守
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持股
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义务
的规定,保证不违反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持
有的宝鼎科技股票发生变
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履
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
露义务。7、本人保证以上
陈述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隐瞒、遗漏和虚假陈
述,并愿意为上述承诺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若违反上述
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
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
续事宜。8、本人确认本承
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
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
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
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
诺的有效性。
1、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2、本人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系本人的真实意思
表示,在本人权利能力之
中,本人已认真审阅并充分
理解包括认购协议、补充协
议等在内的相关协议的各 该承诺在发
2016 年 09 月
钱玉英 其它 项条款,上述协议的履行不 行人存续期 正常履行中
13 日
违反对本人有约束力或有 间有效
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本人认购宝鼎科技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
源为本人自有资金、银行借
款或合法筹集的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
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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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因资金来源问题可能
导致本人认购的股票存在
任何权属争议或可能成为
有关借款人追偿借款的执
行对象;资金来源不存在对
外募集的情形,不包含任何
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不存在任何分级收益等结
构化安排;相关股票系其本
人实际拥有,不存在接受他
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
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向
第三方募集资金认购股票、
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4、
本人系宝鼎科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朱宝松的配偶、
朱丽霞的母亲,除此外,本
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
宝鼎科技及其关联方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接受宝鼎科技、宝鼎科技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的情形。5、本人承
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至公司发出
《缴款通知书》期间,具备
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义务所需要的资金,从
而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相关合同、协议的约定,按
时、足额将本人应缴的出资
缴付至指定账户,参与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认购。6、本
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本人
认购的宝鼎科技股票自发
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7、本人保证遵
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持
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义
务的规定,保证不违反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若本人及本人关联方
持有的宝鼎科技股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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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
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
披露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①遵守短线交易等相关管
理规则,不得将本人持有的
宝鼎科技的股票在买入后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六个月内买入。②持有宝
鼎科技的股票期间,在本人
的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
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
定义务时,将本人与关联方
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关联
方直接持有的宝鼎科技的
股票数量与本人持有的宝
鼎科技的股票数量合并计
算。③本人保证不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减持,在如下相关
期间不减持宝鼎科技的股
票:a.宝鼎科技定期报告公
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
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
告日;b.宝鼎科技业绩预
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内;c.自可能对宝鼎科技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
露后 2 个交易日内;d.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期间。④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
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7、
本人保证以上陈述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隐瞒、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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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和虚假陈述,并愿意为上
述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
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
妥善处理后续事宜。8、本
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
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
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
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
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1、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将不会用于
已实施或将实施的重大投
资或资产购买计划,亦不会
用于偿还与重大投资或资
产购买相关的银行贷款,本
宝鼎科技股份 募集资金使用 2016 年 09 月
公司不存在变相通过本次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 承诺 20 日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
实施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
的情形。自本承诺函出具日
起,公司未来三个月也无进
行重大投资或资产购买的
计划。
股权激励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本公司/本人将继续不直接
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从事
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
业竞争的经营活动,并愿意
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
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
控制人朱宝松、
赔偿责任;2、对本公司/
朱丽霞父女及 关于同业竞争、
本人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 该承诺在发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其控制的杭州 关联交易、资金 2010 年 03 月
的企业,本公司/本人将通 行人存续期 正常履行中
所作承诺 圆鼎控股有限 占用方面的承 08 日
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 间有效
公司、杭州圆鼎 诺
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
投资管理有限
企业履行本承诺下的义务,
公司
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3、自本
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股份
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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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业将
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产
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股
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
务发生竞争的,本公司/本
人及本公司/本人控股的企
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股
份公司的竞争:A、停止生
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产品;B、停止经营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C、将相竞争的业务
纳入到股份公司来经营;
D、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的第三方。
均承诺:如果宝鼎重工因补
缴企业所得税的事宜而遭
公司实际控制
受国家有权机关或部门的 2010 年 03 月
人朱宝松、朱丽 其它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处罚或给宝鼎重工造成任 01 日
霞
何损失的,本人愿承担全部
责任。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2017 年 1-6 月净利润(万元) -1,000 至 -800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2,522.6
元)
公司努力拓展船用和非船用业务,企业主营铸锻件产品销量有所回升;但
原材料价格上涨、新材料业务板块业绩未达预期等情况依然存在。公司预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计 2017 年 1-6 月份亏损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将有所降低,亏损幅度逐渐收窄,
但 2017 年上半年净利润仍无法达到盈利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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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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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966,645.70 32,547,152.9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48,298.50 17,370,634.00
应收账款 103,921,017.16 88,856,823.31
预付款项 7,614,252.62 2,725,962.9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41,502.32 543,925.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0,620,751.25 109,443,897.2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41,008.26 3,462,619.36
流动资产合计 260,953,475.81 254,951,015.5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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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1,780,489.31 91,780,489.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1,224,797.34 102,299,583.0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47,357,240.83 357,296,890.54
在建工程 28,067,831.10 26,790,289.7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66,818,261.47 74,318,946.36
开发支出
商誉 231,518,481.06 231,518,481.06
长期待摊费用 4,356,698.28 2,726,695.84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09,288.00 5,645,123.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677,448.56 5,677,448.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2,810,535.95 898,053,948.42
资产总计 1,143,764,011.76 1,153,004,963.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5,000,000.00 181,18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2,154,166.27 57,128,166.40
预收款项 6,116,546.59 4,540,330.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4,194,015.78 7,829,262.09
应交税费 3,485,596.64 3,691,678.5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311,560.54 287,784.9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7,110,005.10 127,183,382.0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68,371,890.92 381,840,604.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1,000,000.00 16,0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321,974.71 19,537,414.9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806,492.46 19,494,880.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128,467.17 55,032,295.29
负债合计 437,500,358.09 436,872,899.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40,321,209.88 340,321,209.8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8,013,415.91 78,013,415.91
专项储备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26,290,062.99 26,290,062.9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8,265,556.56 -28,404,313.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06,359,132.22 716,220,375.46
少数股东权益 -95,478.55 -88,310.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6,263,653.67 716,132,064.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43,764,011.76 1,153,004,963.93
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沈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074,364.80 23,608,561.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48,298.50 17,370,634.00
应收账款 95,767,604.70 81,102,984.58
预付款项 3,227,155.05 1,792,157.08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1,824,522.70 21,587,358.83
存货 85,081,963.63 84,526,934.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6,433.42 196,433.42
流动资产合计 229,920,342.80 230,185,063.5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1,780,489.31 91,780,489.31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76,959,521.96 478,034,307.71
投资性房地产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 345,576,610.74 355,650,281.55
在建工程 475,155.5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5,811,108.25 42,573,945.4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90,308.06 5,170,342.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063.00 14,06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5,807,256.91 973,223,429.49
资产总计 1,185,727,599.71 1,203,408,493.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5,000,000.00 18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0,471,671.89 44,500,135.54
预收款项 5,821,028.94 4,525,230.05
应付职工薪酬 2,355,399.24 5,085,921.06
应交税费 3,419,262.83 3,542,099.00
应付利息 257,568.90 257,888.9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26,878,572.16 126,908,572.16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54,203,503.96 364,819,846.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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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767,073.40 13,767,073.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8,806,492.46 19,537,414.9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573,565.86 33,304,488.35
负债合计 386,777,069.82 398,124,335.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43,607,638.59 343,607,638.5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8,013,415.91 78,013,415.9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6,290,062.99 26,290,062.99
未分配利润 51,039,412.40 57,373,040.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8,950,529.89 805,284,157.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85,727,599.71 1,203,408,493.0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4,050,205.81 37,713,175.46
其中:营业收入 44,050,205.81 37,713,175.4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6,855,211.99 50,481,9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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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营业成本 41,018,019.93 36,775,669.1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494,246.36 494,216.10
销售费用 1,162,649.60 634,981.74
管理费用 11,237,006.01 10,047,168.03
财务费用 2,095,314.64 3,340,202.45
资产减值损失 847,975.45 -810,328.6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074,785.75 -1,021,998.8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879,791.93 -13,790,732.13
加:营业外收入 3,536,269.51 1,062,064.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5,732.05 50,202.3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409,254.47 -12,778,870.06
减:所得税费用 -540,843.51 84,570.9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868,410.96 -12,863,440.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61,243.24 -12,832,167.05
少数股东损益 -7,167.72 -31,273.9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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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9,868,410.96 -12,863,440.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9,861,243.24 -12,832,167.0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167.72 -31,273.9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朱宝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颜沈瑛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43,259,833.97 38,308,602.93
减:营业成本 40,347,235.58 37,310,454.44
税金及附加 427,187.47 361,8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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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 865,550.89 621,683.34
管理费用 7,427,236.14 7,115,853.43
财务费用 1,914,301.67 3,309,160.92
资产减值损失 864,346.70 -737,394.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074,785.75 -1,021,998.85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660,810.23 -10,694,953.91
加:营业外收入 3,372,948.58 992,064.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65,732.05 38,351.3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353,593.70 -9,741,240.89
列)
减:所得税费用 -19,965.62 201,953.5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333,628.08 -9,943,194.4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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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6,333,628.08 -9,943,194.4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 -0.0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550,974.68 61,366,038.5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900.6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062,551.94 13,987,156.5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630,427.24 75,353,195.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87,279.63 13,693,309.4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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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12,407,353.84 9,965,994.21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78,221.17 6,236,028.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539,357.40 16,952,380.26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112,212.04 46,847,712.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1,784.80 28,505,482.2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280,046.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80,04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7,672,236.40 1,526,320.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72,236.40 1,526,32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7,809.60 -1,526,3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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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180,000.00 43,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526,532.03 2,084,981.37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08,006.6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706,532.03 46,292,988.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06,532.03 -46,292,988.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80,507.23 -19,313,825.7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547,152.93 35,537,108.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966,645.70 16,223,282.84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9,709,098.23 60,766,038.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63,670.84 7,744,646.4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72,769.07 68,510,685.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749,081.04 11,610,063.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7,518,856.88 9,015,735.95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999,308.65 5,668,720.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4,095,574.56 10,136,182.40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362,821.13 36,430,701.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9,947.94 32,079,983.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9,280,046.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80,04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13,870.30 331,590.00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3,870.30 331,59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6,175.70 -331,59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000,000.00 43,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110,320.00 2,084,981.37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608,006.67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110,320.00 46,292,988.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10,320.00 -46,292,988.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34,196.36 -14,544,594.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08,561.16 29,871,757.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074,364.80 15,327,1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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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