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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9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6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原任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孙醒先生、
谢海洋先生和董事周伯勤先生,其中孙醒先生为主任委员。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周华先生、童盼女士和董事丛建华先生,其
中周华先生为主任委员,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周华,男,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副教授,硕
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5 年 7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
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MPAcc 中心主任。
    童盼,女,1974 年出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硕士生导
师。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06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
教授;2015 年 5 月起任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 7 月
至 2001 年 8 月就职于联想集团审计部, 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中国人民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
    丛建华,男,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董事,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构件厂
财务部财务主管;国嘉联合(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历任北大方
正集团有限公司总监、总经理。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1、2016 年 1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协商了本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阅
了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同意以此报表为基础进行 2015 年度财务审计;
同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开展年度审计。
    2、2016 年 4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会计师开会讨论,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期间的相关事项及初
步审计结果,随后审阅了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 2015 年度财务
报表,并出具了《关于 2015 年审计报告初稿的审阅意见》。
    3、2016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
    4、2016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6 年 12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
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较好
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
计意见。鉴于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合同已到期,为保障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考虑和调查后,提议继续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担任我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审
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6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6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
的工作成效。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及时督促公司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内部
审计工作重点、报告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不仅强化了审计委员
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而且提高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指导和
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施、评估和完善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授权公司审计
部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促使各单位各部门内控制度的有效落实。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公
司 2015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2015 年内部控制有效。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多次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和
沟通,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协调年审和内控的相关工作,保证 2015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今后,我
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交流,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
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特此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
    周华                    童盼                   丛建华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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