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4 月 28 日,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湖南广播电视台转来的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无偿划转
所 持 上市公司股权至湖南广电 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复函》(湘财资 函
[2017]69 号),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批准,同意将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
所持有的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3614.2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 16.66%)无
偿划转到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
大型文化企业,主要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有线、无线网络的整合、管理和运营工作,
建设以“数字湖南”为核心的网络支撑平台,提供广播电视节目播控传输、数据
通信、多媒体综合信息等服务。湖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本次股权划转完成
后,湖南广电网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有文化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