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三旧”改造原制糖车间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于 2016 年 10 月 10 日签订的《收回土地补偿合同书》,公司“三旧”改造土 地中原制糖车间列入甘化厂工业遗产博物馆建设范围的土地将由江 门市政府收回,并将上述土地的补偿款支付给公司。详情请参阅公司 于 2016 年 10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与江门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收回 土地补偿合同书>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收到储备中心支付的土地补偿款人民币 8,429,720.00 元。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东甘化:关于收到“三旧”改造原制糖车间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04-29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