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形成书
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认购上海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产业投资
基金(筹)的关联交易议案》,形成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议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计委员会及全体独立董事对
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