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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活塞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9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渤海活塞”、“公司”)决定使用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3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滨州
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1 号)的核准,公司向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 9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8,891,316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246.6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396.6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850.02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16)第
SD03-001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本次配套资金投资额
    滨州发动机年产 25 万套汽车发动机缸
 1                                             137,941.00              119,341.00
    体、缸盖、曲轴建设项目
 2      前瞻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11,030.00               11,030.00
 3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34,908.62               34,908.62
 4      中介机构费用                             3,967.00                3,967.00
                       合计                    187,846.62             169,246.62
       2017 年 1 月 14 日, 渤海活塞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渤海活塞使用募集资金 30,315.13 万元置换滨州发动机年产 25 万套汽
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建设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0,315.13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量逐渐增大,公司流动资金相
对紧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实际问
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3亿元,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在未来12个月内,渤海活塞将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随时使用
销售回款、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
前,将所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此次使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此次使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正常,信用良好,具有随时归还、到期按时归还募集资金的能力。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对资金的使用需
求及募投项目进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银行信
用良好,具有随时归还、到期按时归还募集资金的能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对资金的使用需求及募投
项目进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渤海活塞不存在使用本次交易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情形,使用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
未到期;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渤海活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之合理目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
整体利益。中信建投证券对渤海活塞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5、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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