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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科化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9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积极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在公司
年报审计、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勤勉尽责,现将审计
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四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陈传江先
生、费蕙蓉女士、非独立董事石葱岭先生、周俊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
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陈传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了会议。
    1、2016 年 1 月 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度第一次会议,与年审会计
师沟通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并就内部控制审计、重
点领域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2、2016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6 年度第二次会议,在年审会
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同意以该报表为基础开
展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了审阅意见。
    3、2016 年 3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6 年度第三次会议,就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续聘
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
审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16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会议,与会委员审
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草案),认为该报告真实、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16 年 8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度第五次会议,与会委员审
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草案)。认为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16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6 年度第六次会议,与会委员
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草案),认为该报告真实、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普天健”)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 2016 年度的
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我们认为:华普天健为公司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委派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工作
人员在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企业新会计准则及注册会计师执业
道德,认真履行双方规定的义务和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鉴于华普天健对公司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
会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为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华普天健 2016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2.5 万元(包括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12.5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
度、年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和华普天健出具的《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报告基
本上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以有
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5、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华普天健进行充分有效的沟
通,在年度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我们在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的
基础上,与华普天健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6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对审
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并督促华普天健在约定时间内提交
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1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
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和协调内外部审计机
构的沟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
工作地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传江              石葱岭               费蕙蓉                  周   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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