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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8-06-25
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重要提示 
     1、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立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 65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 (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中信建投”)负责组织,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立立电子”,申购代码为“002257”,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2,6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5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2,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4、发行人和中信建投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环境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8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7.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0.71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6月19日--2008年6月23日)(T-5日-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本发行公告附表。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6月23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6月25日(T-1日,周三)和2008年6月26 
日(T日,周四)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量520万股。 
     7、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6月26日(T日,周四)。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足 、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请见正文“二、网下发行”部分(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帐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57”。 
     申购资金有效到帐时间为2008年6月26日(T日,周四)当日15:00之前,T-1日及T日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帐户的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帐情况,请及时与其托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8年6月26日(T 日,周四)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 (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08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 
     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8年6月18日(T-6日,周三)《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立立电子            指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 
                           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建投 
                           指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 
                           2,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发行 
                           定价发行2,0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 
网下发行                   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5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之行为;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询价对象                   委员会令第37    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 
                           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上述询价对象中于2008 年6 月23 日(初步询价截止日)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 
                           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 
                           发行网下申购,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 
配售对象                       关系的询价对象;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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