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共有11名监事,发出表决票11张,收回表决票11张。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投资设立"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资设立"江苏大屯煤炭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可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煤炭销售优势,充分发挥现有煤炭销售网络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煤炭贸易发展空间和领域,扩大贸易,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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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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