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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9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谢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670,359,546.20 2,214,524,802.62 2,219,050,366.73                    20.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97,468,049.82      594,273,720.67    592,748,419.59                34.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795,804,079.05      590,495,356.01    588,595,565.41                35.20%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4,867,648.10      725,109,595.22    730,562,555.27               -80.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9            0.4238              0.423               34.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69            0.4238              0.423               34.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99%               5.59%              5.59%                   1.4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13,674,035,552.6 13,965,619,659.1
总资产(元)                               14,290,574,932.49                                                          2.33%
                                                                                7
                                                                 11,030,504,418.1 11,009,813,75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1,813,151,480.34                                                          7.30%
                                                                                5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年初余额较去年公告数有所调整,主要系 2017 年 3 月收购老窖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泸州老窖养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
权而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所致。上期发生额较去年同期公告数有所调整,主要系 2017 年 3 月收购老窖集团之全资子公司泸州
老窖养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及 2016 年 4 月收购老窖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泸州红高粱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60%
股权而进行追溯调整共同影响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463,186.4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191,280.50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92,867.79
减:所得税影响额                                                          729,277.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85,789.99
合计                                                                     1,663,970.7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9,059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泸州老窖集团有
                    国有法人            27.18%       381,088,389
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
                    国有法人            26.10%       365,971,142                    质押                165,980,000
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49%        20,937,5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33%        18,603,155
一二组合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新丝路灵活 其他                      1.21%        16,908,582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97%        13,616,521
零九组合
四川金舵投资有
                    国有法人             0.94%        13,137,100
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香港中央结算有
                    其他                 0.90%       12,600,351
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
                    其他                 0.81%       11,356,525
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0.72%       10,083,571
零二组合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81,088,389 人民币普通股           381,088,389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5,971,142 人民币普通股           365,971,14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937,500 人民币普通股            20,937,5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18,603,155 人民币普通股            18,603,15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6,908,582 人民币普通股            16,908,582
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13,616,521 人民币普通股            13,616,521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13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37,1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600,351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35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56,525 人民币普通股            11,356,52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10,083,571 人民币普通股            10,083,571
                               1、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为泸州市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下辖国有独资公司,两家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 2016 年 1 月 5 日、6 日公告,《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6-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http://www.cninfo.com.cn/)。2、2017 年 2 月,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于 2014
说明
                               年 4 月至 2015 年 12 月之间在 2 级市场增持的 13,137,100 股泸州老窖股票,协议转让给
                               旗下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双方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394,225,489
                               股,持股比例共计 28.11%。3、除此之外,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
                               一致行动人未知。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报告期内,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我公司 57,000,000 股股份作为担保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物,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融资业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575,204.02元,增长117.35%,主要系结算期内应收客户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2、预付账款较期初余额减少34,303,661.11元,下降37.38%,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到期结算影响所致。
3、应收利息较期初增加8,852,400.00元,增长85.98%,主要系应收待收利息增加影响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8,231,233.56元,下降30.74%,主要系年初待抵扣税费在本报告期内抵扣影响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194,616,906.41元,增长105.84%,主要系酿酒工程技改项目投入增加影响所致。
6、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107,935,280.26 元,增长90.05%,主要系本期随着高端白酒产销量和销售收入的增长,消费税
相应增加影响所致。
7、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53,076,806.97元,增长52.90%,主要系为了促进销售,本期继续加大广告宣传和市场促销力度
影响所致。
8、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0,436,429.66元,增长56.36%,主要系职工薪酬和财产保险费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589,689.90,增长193.73%,主要系处理报废包材增加影响所致。
10、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76,106,601.20元,增长37.25%,主要系销售规模增加影响所致。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204,719,630.23元,增长34.54%,主要系收入规模增加及产品结构优化影
响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85,694,907.17元,下降80.17%,主要系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和宣传促
销费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287,023,265.77元,下降4,781.05%,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189,007,096.68元,下降2,341.26%,主要系本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
司支付借款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先后披露了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事项,共涉及
金额50,000万元,公司已报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相关案侦和资产保全工作正在进行中,其中10,000万元已于2015年4月17
日收回。公司就与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合同纠纷事项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两案分别移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
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涉及刑事案件,其审理需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目前刑事案件尚未结案,裁定中止诉讼。本
公司结合目前公安机关保全资产金额以及北京炜横(成都)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2月26日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已对涉及合
同纠纷的储蓄存款计提了20,000万元坏账准备,由于该案件尚处在民事诉讼中止状态,今后随着案件诉讼进程及追偿情况,
坏账准备金额可能进行调整。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公告:
       公告日期             公告编号             公告目录                    指定公告网站
2014年10月15日           2014-35       《重大诉讼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11月12日           2014-41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14年12月6日          2014-43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二》
2015年1月10日          2015-1           《重大事项公告》
2015年2月4日           2015-4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2015年3月25日          2015-11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三》
2015年4月18日          2015-20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四》
2015年4月22日          2015-21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之二》
2015年4月24日          2015-25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五》
2015年7月15日          2015-44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六》
2015年7月22日          2015-45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之七》
    2、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融资30亿元事项,于2016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3232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
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年3月22日,中国证券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本
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7年3月23日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
会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披露了以子公司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为主体,投资实施酿酒工程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741,428万元。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16年4月28日公告:《关于子公司投资酿酒工程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
(http://www.cninfo.com.cn/)。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1 月 18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及规划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及规划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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