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拉萨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拉萨特派办)于2003年5月8日至14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公司于2003年6月26日收到拉萨特派办《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限期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对此本公司高度重视,针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按照有关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于2003年7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于2003年7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现将本公司整改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范运作方面
1、五分开方面:
(1)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资产(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混用现象已于2003年8月初得到制止。
(2)公司董事长兼任控股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总经理事项已报有关部门,力争按上市规范要求解决。
(3)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截止2003年9月30日按整改报告计划已减少700余万元。
2、公司章程正按计划进行修改,预计12月20日完成,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三会”运作方面: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记录已按整改报告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做好了各项签字事项,会议纪录由专人保管、存档。
(2)公司已对个别董事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全体董事、监事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应尽的义务。
(3)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4)2003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上,已选举一名会计专业人员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并制定了监事会今后的工作计划,重点抓好公司内部审计等工作。
(5)根据有关规定和规则,在公司章程中对有关重大事项的审议程序,批准权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相应的细则也在制定之中。
4、公司各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新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定理。公司已加强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工作,并在召开会议前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供独立董事分析、判断。
二、信息披露方面
《通知》中指出:短期借款中的2000万元在2003年4月2日到期,属于会计报表期后应披露事项。公司已于2003年7月29日公告的公司2003年度中期报告进行了披露。
三、财务核算方面
1、公司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已经取得调整该笔销售收入———青藏铁合金公司销售给公司铬铁的收入3.889,398.85元的部分财务依据,其他部分正在调整中。
2、应收账款附注披露的5,191,702.19元差异属会计差错,公司财务已按照有关的会计政策对2002年应收账款的账龄划分进行了更正,并按照更正后的应收账款账龄在2003年中期报告中对坏账准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在2003年年度报告中追溯调整。
3、应收青藏铁合金公司23,684,628.14元计提20%的坏账准备不够,2003年我公司已回收了青藏铁合金公司一些货款,该公司目前已启动了铬铁合金生产的前期准备工作,我公司将密切关注该公司的生产市场状况、财务运行状况,加大对该公司所欠货款的催收力度。公司将根据相应的情况调整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以降低货款回收的风险。
4、应收资不抵债的子公司班戈矿业2,510,300.60元,贡觉矿业5,844,064.33元的款项,公司根据两家公司所欠应收货款在2003年中报中已计提了坏账准备。
5、我公司2002年将青藏铁合金公司转让给西藏矿业发展总公司获得的转让收益1万元,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已在2003年7月将原计入“投资收益”的1万元账务处理进行了调整。
公司将根据《通知》要求争取2003年底整改不足之处,按规范要求运作。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