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7 年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隆基绿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事实和独立判断,我们 对公司 2017 年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新增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 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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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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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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