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常德路 940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德明主持。经与会
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数据均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
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三、《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数
据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未发现参与本次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