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16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5月21日《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50号)同意,绿城水务已于2015
年6月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
民币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521.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87,082.62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 年6月5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
60646608_H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绿城水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68,456.5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9,235.68万元。具体使用及结存的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4,521.00
减:承销费及保荐费 6,583.52
减:其他发行费用(注1) 854.86
募集资金净额 87,082.6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32,824.84
减: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的金额 8,649.92
减:偿还银行借款金额 26,981.78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 609.60
募集资金余额(注2) 19,235.68
注 1:公司为新股发行所发生的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 7,438.38 万元,除已于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扣除的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 6,583.52 万元以外,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854.86 万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划转上述发行费用。
注2: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
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6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
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2015年9月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2015年7月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办理上述协定存款
的余额合计19,235.6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绿
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
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支
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6月5
日,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
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6年12月31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
示:
余额
开户行 账号 性质
(人民币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45001604950059669999 活期存款 140,725,732.02
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交通银行南宁福建园
451060501018160070700 活期存款 1,631.08
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52050100100137494 活期存款 51,629,480.45
司南宁邕州支行
合 计 192,356,843.55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1,829.64万元。截至2016年12
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68,456.5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2,824.84万元。(详见附表:《广西绿城水务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5年5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 37,075.05 37,052.81
2 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3,965.30 18,011.40
3 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水管道一期工程 5,036.63 5,036.63
4 偿还银行借款 27,000.00 27,000.00
合 计 93,076.98 87,100.84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24.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扩建一期工程 15,681.94 15,659.70
2 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3,083.69 17,129.79
3 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水管道一期工程 35.35 35.35
合 计 38,800.98 32,824.8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
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5)专字第
60646608_H06号专项鉴证报告。2016年度,公司无新增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
筹资金的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
存在违规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
面反映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发行A股股票取得的募集资金于2016年度
内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京永专字(2017)第310248
号)
附表:《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8 日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4,521.00 (注 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29.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456.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本年度投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入金额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 投入金额(1) (2) 差额(3)= (%)(4)=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2)-(1) (2)/(1) 化
(注 3)
南宁市河南水厂改造
否 37,052.81 37,052.81 37,052.81 5,126.70 23,341.09 -13,711.72 62.9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扩建一期工程
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
否 18,011.40 18,011.40 18,011.40 357.60 18,031.86 20.46 100.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厂一期工程
五象新区玉洞大道供
否 5,036.63 5,036.63 5,036.63 63.56 101.81 -4,934.82 2.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水管道一期工程
偿还银行借款(注 2) 否 27,000.00 26,981.78 26,981.78 6,281.78 26,981.78 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87,100.84 87,082.62 87,082.62 11,829.64 68,456.54 -18,626.0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绿城水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签订了《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协
定存款合同》;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人民币单位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协定存款合同》;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邕州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南宁分
行协定存款协议书》。上述协定存款已经公司 2015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均不影响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以及资金的流动性。
注 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87,100.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7,082.62 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8.22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收益。
注 3: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南宁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专户产生利息收入 20.64 万元,其中继续投入该项目金额为 20.4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