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现场出席董事 6 人(其中,胡煜鐄先
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委托出席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张志浩先生因在国外、独立董事林仁
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任丽华女士代为表决;董事徐
斌元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黄东海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公司 2016 年期末总股本 735,810,8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19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87,561,497 元,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 961,573,839.17
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
2017-018)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7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 1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周转,最终以各
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
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需求及银行贷款条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
授信额度内的各种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
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五象新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投资额的议案》
同意将五象新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投资概算调整为 86,55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
司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17 年度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公司将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发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