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圣莱达: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对
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管理和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有效
维护和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的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刊登在2016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刊登在2016年5月1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49)刊登在2016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重要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相
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16年度,公司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4次临时股东大
会,全体监事均列席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依法规范运
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生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任命共和国
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科学、民主;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发生。
    (三)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2016年度,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相关规定和政策的
精神,公司审计部会同公司财务部对本公司的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
纠活动,对自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查,
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经查,报告期内,整改工作已经完成,通过整改活动,进
一步加强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完善了财务监督机制,有利于保证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体系较为完善;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存在的财务风险以及内控缺陷,希望董事会和
管理层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段中所提及的内容,
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使用
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
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
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 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履行相关程
序,对于在业务梳理时发现的两笔关联交易,及时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6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及会计核算等方
面均已采取了有效措施,整改建议正在有效落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得到有
效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除在识别和规范
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内部控制程序存在缺陷外,其他内控制度和流程基本得到了有
效的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
求;《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公司未来应重点针对前期业务梳理
时发现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加强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管理,
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了检查。2016年度,公司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公司证券部均认
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内幕信息公开后2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表上报宁波证监局备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及时根
据监管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备案,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监事会2017年工作计划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竞争环
境,但也面临着更多监管和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
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
化。同时,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收购兼并、內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
这些事项关系到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的
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这些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
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
    总之,2017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和
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
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