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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8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
票简称由“圣莱达”变更为“*ST 圣莱”,股票代码仍为“002473”。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应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停牌一天,自 2017 年 5 月 2 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三)条的要求,审计机构需就非标
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
范规定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股票需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
复牌。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因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
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
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圣莱达”变更为“*ST 圣莱”;
    3、股票代码仍为“002473”;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起;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因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起停牌,自 2017 年 5 月 2 日起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就无法发表意见涉及事项“对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
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发表了“由于未及时披露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的事项是由内
控缺陷所致,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来确定可能由于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所
导致的后果,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保证圣莱达公司关联方和关
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所以,我们无法对未及时披露的关联方交易是否违反《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做出判断”的意见。
    由于公司 2016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所发表的意见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6.11(三)条“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
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公司将配合审计机构就公司 2016 年度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展开相应工作,为避免公司股票
波动,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圣莱达,股票代码:002473)
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审计机构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
后申请复牌。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7 年,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保证稳健经营,加
强内部控制以及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管理:
    1、加强内控体系自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
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2、学习相关上市公司的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结
合公司实际需求,加强对内控相关制度的梳理、修订和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奠
定基础。
    3、重点针对前期业务梳理时发现的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加强对关
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识别和管理,完善合同审批流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认真履行相关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连续两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程鲁彬
    联系电话:0574-87522994
    传真号码:0574-87522941
    电子邮箱:cqzheng@nbslt.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 298 号
    邮政编码:315033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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