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需要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未对日常关联交易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对2016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确认和对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相关议案,经2017年4月27日的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以六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田广良、田艳伟、田玉波回避了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议案还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北京韩建集
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认为有关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参考资料详实完备,具备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条件;
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作为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等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
展及资源的合理配置;该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通过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认为公司201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均系遵循相关协议确定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7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客观实际。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 2016 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并经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调整额度,关联股东北京韩建集
团有限公司在两次股东大会上都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6 年 度 预 计 2016 年 度 发 生 差异较大的原
额 额 因
因受北京政
销售混凝土和 策调控影响,
北京韩建集团
排水管等产 2016 年韩建
有限公司及其 12,000.00 万元 5274.12 万元
品、提供劳务 集团开工量
关联方
等服务 低于全年预
计
北京北排管网 实际需求比
销售排水管等
技术开发有限 8,000.00 万元 5263.64 万元 年度预计额
产品
公司 低
北京韩建集团 实际需求比
接受建筑施工
有限公司及其 4,000.00 万元 2442.94 万元 年度预计额
服务等服务
关联方 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并结合公司对未来业务发生情况
的预计,公司预计 2017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
下:
本次预 上年实际发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人 计金额 生金额(万 业务比
别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 元) 例(%)
韩建集团 2017 年在房山区
北京韩建集团
已确定的建设工程承接量
有限公司及其 12000 5274.12 21.36
向关联人销 增加,预计混凝土需求量大
关联公司
售产品、提供 幅高于 2016 年
劳务
北京北排管网
技术开发有限 5000 5263.64 53.31 -
公司
接受关联人 北京韩建集团
提供建筑施 有限公司及其 3000 2442.94 - -
工等服务 关联公司
合计 — 20000 12980.70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
性 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广良
注册资本:42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山庄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培训;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为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 140,297,20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47.82%,公司与韩建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二)北京北排管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性 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昀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梅市口路 59 号 1 幢 202 室
经营范围:专业承包;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
为了更好地开拓北京排水管市场,2012 年 12 月 27 日,北京城市排水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排集团”)与韩建集团签约产业联盟合作协议,2013
年 9 月,韩建河山与北排集团合资成立北京北排管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排管网”),北排集团间接持股 65%居于控股地位,公司持股比例 35%。公
司董事田玉波兼任北排管网董事,公司与北排管网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北排管网的总资产为 7174.09 万元,净资产为
1323.5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4446.97 万元,净利润为 261.03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与韩建集团签署《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就公司与韩建集团之间相关提
供产品和服务事宜进行约定,其中公司向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排水管和商品
混凝土等产品,并向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韩建集团及其关联方向
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在该协议
生效后,公司在上市前原与韩建集团签署的《产品供应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
止。
同时,公司已与北排管网签署《产品供应协议》,就公司向北排管网供应排
水管等产品事宜进行约定,有效期三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该等协议对关联交易的性价原则进行了如下约定:
(一) 《产品和服务互供协议》
1、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 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 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 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
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
5、 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
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二) 《产品供应协议》
1、 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
2、 凡没有政府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
3、 没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
4、 前三者都没有的或无法在实际交易中适用以上交易原则的,可按照
附件所列的定价依据执行。
5、 凡采用代购方式购入或销售的,代购方必须具有价格优势,收取的
费用不得高于市场价。
实际执行中,公司对关联方销售商品混凝土采取了市场定价法,在同一时期
内,针对相同或相似产品,对关联方的销售定价与非关联方不存在较大差异。公
司与北排管网发生的 RCP 销售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排水管直接成本构成主要有
水泥、砂石、钢筋、钢型材、人工费等,加成比例 15%左右,公司以成本加成法
向北排管网销售排水管,主要是为了借助北排集团在首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的特
殊行业地位,扩大市场份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韩建集团及北排管网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
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
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
易而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