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并表决。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现场表决董事 8 人,通讯表决 1 人,本次董事会无董事委
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张敏董事因工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
会议的召集人为董事长田玉波,部分高级管理人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和
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的议案
批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批准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公
布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5.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通过《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
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红 6,558,252.87 元,占 2016 年度合并后归属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 50%。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9336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发人民币 0.2236 元(含税)的现金红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 通过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 12980.70 万元,同意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预计 20000 万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田玉波、田广良及田艳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批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
公布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8. 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做出专项说明,聘期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具体事宜提请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田玉波董事长协商确定聘请协
议及相关审计费用,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9.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批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并公
布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0. 通过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已有贷款)的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委托贷款、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抵押、担保(不含对外担保)、保理、保函、融资租赁、黄金租借以及其他以实
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各种银行融资形式。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融资金额以实
际发生的为准。上述开展综合授信业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行、南京银行、
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等。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董事长田玉波或公司认可的被委托
人(以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代表公司办理具体融资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种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授权期限最长不
超过 2018 年 6 月 30 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1.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 201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其中董事薪酬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2. 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开展保函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房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
行”)开展各项保函业务,保函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上述保函业
务使用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整体授信额度,由韩建集团提供担保。
提请董事会在批准上述事项的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田玉波
或公司认可的被委托人(以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为准)代表公司与建设银
行具体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上述批准事项及授权事项的有效期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3. 通过关于《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批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公布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4.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批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并公布前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5.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
提议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以公司董事会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韩建河山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