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第一次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175,044,875 元及仲裁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正在审理过程,尚未作出裁
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申请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视传媒”)与被申请人浙江好
风影视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好风”)为共同投资摄制电视剧,分别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签订《第三种爱情合作合同》、2012 年 11 月 9 日签订《抹布女
也有春天合作合同》。合同签订后,中视传媒依约投入拍摄资金共计人民币
101,700,000 元,其中《第三种爱情》所投资金为人民币 49,500,000 元,《抹布
女也有春天》所投资金为人民币 52,200,000 元。但浙江好风在收到前述投资款
项一年期满后,却未能依约向中视传媒返还全部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为维护中
视传媒合法权益,根据合同约定,中视传媒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北京仲
裁委员会已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决定受理并下达了受理通知[(2016)京仲案字
第 2817 号]。(详见公告临 2016-30)
近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此案。第一次开庭双方交换了证据并陈述
了各自主张。由于本案正在审理过程,尚未作出裁决,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
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对于上述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